号: 003139155/202009-0006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通知 发文日期: 2020-09-24
发布机构: 黄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0-09-25
生效日期: 2020-09-24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林办函〔2020〕188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市林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5 15:55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林业局,市林科所、市博村林场:

现将《黄山市林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林业局

                            2020年9月24


黄山市林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林办函〔2020151号)和《黄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黄山市“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安〔20205号)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立足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效,保障全市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提供坚实稳定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学习 “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各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专题学习。组织林业安全监管干部和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轮训,推动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把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单位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黄山行”等主题宣讲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扩大宣传声势。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推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

(二)落实林业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肃依法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求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从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形成“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或安全管理问题,要立即整改、堵塞漏洞;发现危害较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整改难度大的风险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必要时停产停业整改;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隐患整治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及时撤出相关作业人员、疏散周边群众,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加强重点领域整治

1、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主要负责人及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投入和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制定科学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研判生产安全隐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台账,详细列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彻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实现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销号和内部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详尽事故处置措施及流程,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处置;严格木材采伐、营造林、野生动物驯养繁育、林产品加工等生产作业环节安全整治,强化相关单位和业主的安全生产意识。常态化抓好国有林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地基础设施安全整治,加强林业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设施、设备管理等。

2、林业行业危险化学品整治。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印发的《农药管理条例》、《林用药剂安全使用准则》,配合综合监管部门开展林业行业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指导企业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按照《黄山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入开展林业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摸清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情况、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从业人员对危险化学品培训教育情况等, 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 进一步完善落实林业危险化学品贮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严格监督,加强日常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3、消防安全整治。建立健全火灾防控体系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可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全面彻底排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要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森林防火责任,加强火源管理,突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火灾隐患排查,努力降低火灾风险。二要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做好日常消防应急资源配备,强化执勤备守,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提升处置森林火灾的应变能力。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的资金投入,加强生物防火林带等基础设施和防火管理、巡护队伍的建设,着力改善防火基础条件。三要强化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平台,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常识,提高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四要注重联防联控建设,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等重点林业区要加强与周边防火单位密切联系,协同联合开展防火宣传、管控行动,全面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三、时间安排

20209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9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09月至202012月)。各级林业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林业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按照时间进度有序组织推进各项工作。针对重点难题,集中力量重点攻坚,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面梳理、总结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成效与问题,深入探讨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水平。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报送工作,每年121日前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市林业局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务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履职尽责。根据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强化跟踪督办,建立工作台账,逐项销号,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三)完善相关机制。要及时修订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特别是强化对一线职工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教育培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完善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力量宣传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群防群治,带动林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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