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市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列入公益一类,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7名。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业务管理;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开展拯救保护、驯养繁殖和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森林公园保护监管;组织古树名木普查与保护修复。
负责人:余立华
办公地址: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财经大厦3楼
办公电话:0559-234260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