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073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方蓉艳
金光辉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资金保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会同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是优化防控措施。我市于2021年6月在全省率先印发《黄山市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2023年、2024年先后多次优化防控工作制度和程序,解决防控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强危害防控。在当前枪猎严控的形势下,我市积极探索创新猎捕方式,黄山区和休宁县结合猎狗开展猎捕。2024年,全市共猎捕野猪159头。三是致害保险微改革。在7个区县行政范围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实行理赔“微改革”,采取扩大保险覆盖面、降低赔付门槛、简化理赔流程、灵活理赔方式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理赔力度。四是统筹资金保障。2024 - 2025年期间,成功争取到中央财政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资金152万元,主要用于各区县购买野生动物致害保险、狩猎相关费用支出、防控宣传等方面补助。2024年以来,全市保费约209万元,理赔案件600余起,补偿金额共计150余万元。
二、关于提案中具体问题的答复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出台。国家林草局等十五部门2024年1月2 8日出台《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省级于2024年10月出台《安徽省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防控方向,压实防控责任。我市于2021年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山市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后,且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具体工作措施。如:在野猪未退出国家三有名录之前,出台《关于做好非狩猎期临时猎捕野猪工作的通知》,解决了非狩猎期猎捕野猪这一堵点;再如因国内涉枪案件多发和各地多发野猪致害事件陆继发生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猪致害防控工作的通知》等,鼓励区县在枪支严控的情况下,积极探索拓展新的猎捕方式,加大对野猪种群进行合理调控。
二是加大对上争资力度。根据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和国家林草局相关政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可申请中央财政予以补助。自去年起,该工作纳入中央转移支付和林业补助资金支持范围,我市积极对上争取152万元,有效弥补了野猪防控经费不足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继续按照野猪危害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重点区域危害防控力度,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积极向上级部门反应,同时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为防控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努力开创共同保护、防范危害的良好局面。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559-2342605
黄山市林业局
2025年6月6日
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市政府办公室。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