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年9月25日,中办、国办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八个方面主体任务。2024年2月以来,省林业局两次印发《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各地市和省直部门征求意见;2024年7月2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9月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相关内容。我市作为皖南山区林业大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我市林业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相关方案进行贯彻落实和细化部署具有必要性。
二、起草过程
经深入调研,参考借鉴了省内外各地的优秀经验做法,市林业局牵头起草了《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经多次专题会议研讨,并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和驻黄有关单位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及邀请省林业局相关处室进行指导,最终由市林业局党组会审定通过,2024年12月17日,黄山市林长制办公室正式印发《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主要围绕《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八大任务、17条具体措施,结合我市林区现状、历史遗留问题和产业发展前景,梳理了八大任务、16条具体贯彻落实举措和一条保障措施,明确了我市落实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路径和抓手,内容涉及林业、发改、财政、资规等多个市直部门。
一是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改革。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努力实现集体林地林权“化零为整”。
二是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集体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加强相应监管。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围绕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协同推进产业发展、资源保护联防联控等主题,找准切口重点突破,促进场村增收、农民增富、资源增效。
三是切实提升森林经营水平。科学优化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依法依规做好调出补进申报工作。建立健全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将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审批林木采伐、安排林业项目等行政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结合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四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对各类型采伐限额调剂使用,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方式限制,将采伐告知承诺方式适用范围扩大到30立方米。优化林木采运管理,着力破解林区集材道、运材道违法行为多发难题,试行林木采伐与集材道、运材道同办、通办,创新优化林木运输通道使用林地的管理模式。
五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探索建立“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复合发展模式,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以竹代塑”,推动竹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应用“以竹代塑”产品。加大林业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动林业“双招双引”,努力构建区域林业特色品牌。
六是探索建立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推动将公益林提标资金纳入新保项目库,在各自然保护区探索实行差异化补偿试点。开展林业碳汇本底调查,摸清碳汇资源存量,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试点发行林业碳票。积极探索多样化林业生态补偿方式,探索在自然保护地相应区域内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建立自然资源所有者参与特许经营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各区县探索采用入股、租赁等方式,合作发展森林康养旅游产业。
七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林权信贷服务,做优做精特色林业金融和贷款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开展各类林权、收益权类抵押贷款。提升森林保险保障能力,积极推行“林长制护林保”,开发林业特色保险产品,鼓励将林业保险产品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范围。
四、保障措施
以林长制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改革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五、创新举措
《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充分吸收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政策,结合我市林情实际和当前工作开展情况,拟定了具体落实措施,论证充分,切实可行,为今后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提供了具体的路径。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探索适合我市林权的改革举措,及时推广改革中的优质做法,扩大改革成果,切实激发林业高质量发展强劲动能,为全市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持续注入绿色活力。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如对《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有不明晰之处,请咨询黄山市林业局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联系人:谢付森,咨询电话:0559-251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