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55/202501-00004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 2025-01-02
发布机构: 黄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5-01-0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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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

作者: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11:17 信息来源:黄山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3925日,中办、国办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八个方面主体任务。20242月以来,省林业局两次印发《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各地市和省直部门征求意见;202472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9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相关内容。我市作为皖南山区林业大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我市林业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相关方案进行贯彻落实和细化部署具有必要性。

    二、起草过程

    经深入调研,参考借鉴了省内外各地的优秀经验做法,市林业局牵头起草了《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经多次专题会议研讨,并向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和驻黄有关单位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及邀请省林业局相关处室进行指导,最终由市林业局党组会审定通过,20241217日,黄山市林长制办公室正式印发《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

    《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主要围绕《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的八大任务、17条具体措施,结合我市林区现状、历史遗留问题和产业发展前景,梳理了八大任务、16条具体贯彻落实举措和一条保障措施,明确了我市落实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路径和抓手,内容涉及林业、发改、财政、资规等多个市直部门。

    一是加快推进集体林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改革。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努力实现集体林地林权化零为整

    二是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集体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加强相应监管。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围绕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协同推进产业发展、资源保护联防联控等主题,找准切口重点突破,促进场村增收、农民增富、资源增效。

    三是切实提升森林经营水平。科学优化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依法依规做好调出补进申报工作。建立健全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将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审批林木采伐、安排林业项目等行政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结合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四是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对各类型采伐限额调剂使用,取消人工商品林伐年龄、方式限制,将采伐告知承诺方式适用范围扩大到30立方米。优化林木采运管理,着力破解林区集材道、运材道违法行为多发难题,试行林木采伐与集材道、运材道同办、通办,创新优化林木运输通道使用林地的管理模式。

    五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探索建立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复合发展模式,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以竹代塑,推动竹产业转型升级,积极推广应用以竹代塑产品。加大林业产业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动林业双招双引,努力构建区域林业特色品牌。

    六是探索建立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推动将公益林提标资金纳入新保项目库,在各自然保护区探索实行差异化补偿试点。开展林业碳汇本底调查,摸清碳汇资源存量,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鼓励试点发行林业碳票。积极探索多样化林业生态补偿方式,探索在自然保护地相应区域内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建立自然资源所有者参与特许经营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各区县探索采用入股、租赁等方式,合作发展森林康养旅游产业。

    七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林权信贷服务,做优做精特色林业金融和贷款产品,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开展各类林权、收益权类抵押贷款。提升森林保险保障能力,积极推行林长制护林保,开发林业特色保险产品,鼓励将林业保险产品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范围。

    四、保障措施

    以林长制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改革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五、创新举措

    《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充分吸收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政策,结合我市林情实际和当前工作开展情况,拟定了具体落实措施,论证充分,切实可行,为今后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提供了具体的路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新方面:一是林区生产有了新模式。推动集体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带动小农户共同经营,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目前,歙县金川乡、黄山区仙源镇等地都已建立起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实现了林区经济“提质增效”。二是林农增收有了新途径。通过国有+集体“公司+村集体+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集体、村民收入提升,从以往的外出打工,到现在“足不出村”,就能获得可观的收入。同时通过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各类生态补偿机制集体和林农发放多种生态补偿资金,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同提升是林木采伐有了新方式。推动采伐管理更科学、更灵活,给予林业经营者更多便利、更大自主权,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伐年龄限制目前我市绝大多数已实行的采伐告知承诺制,将限制的采伐蓄积从15立方米的再次放宽到30立方米,进一步便利林农采伐办证需求。四是林业金融有了新气象。近年来,我市着力优化林权信贷服务,做优做精特色林业金融和贷款产品,提升森林保险保障能力,陆续推出山核桃贷Plus”、“五黑贷”等林业金融产品,积极发挥增信融资功能,为森林质量提升、林农增收提供金融保障,解决了林农、企业面临贷款难、融资难的“闭门羹”。同时,全市林业保险覆盖面逐年提高,林业财政安全性得到极大提升。中央政策性森林保险对公益林实行应保尽保,商品林实行愿保尽保,从根本上给林区实现“兜底”。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古树名木救助责任保险也切实提高了林农的“安全感”。香榧种植高温气象指数保险、山核桃产业特色险等也进一步巩固了林业金融保险层面的“防火墙”。

    六、文件关键词解释

集体林权:指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或单位对森林、林木和林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流转:指拥有土(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林)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等,即保留承包权,转让经营权(使用权)。

生态补偿:指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的各种规则、激励和协调等制度安排。

绿色金融:指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2月以来,全市围绕“小山变大山”、巩固深化国有林场改革等选题,谋划建立了多个工作试点,通过推进集体林地延包、试行采伐审批承诺制、探索多样化生态补偿、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加强林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以点带面、多措并举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期间,市林业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态调度试点任务进展下一步,我市将以《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为抓手,继续贯彻落实好《实施方案》,坚持扩绿、兴绿、护绿并举,推动四库联动,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全市林长制工作和推动“绿美江淮”行动的重要抓手,高质高效完成林改“八大任务”,继续精心谋划实施一批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黄山做法,聚焦森林经营、国有+集体、林票+碳票等领域重点突破,努力加快建成生态美、百姓富的大美黄山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如对《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若干措施》有不明晰之处,请咨询黄山市林业局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联系人:谢付森,咨询电话:0559-251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