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节”期间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林业局:
元旦、春节临近,为全力做好节日期间生态安全保障工作,全面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活动,严惩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保护野生动植物,筑牢生态安全的绿色屏障,现决定于2024年1月2日至2月2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两节”期间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坚持重点打击与综合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售卖和食用野生动物,进一步巩固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专项行动重点
一是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植物;非法出售、购买、利用、食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非法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二是重点打击或者整治区域场所: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场、候鸟迁飞通道等涉及非法猎捕(采)野生动植物的区域;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养殖场(户)、宾馆饭店、加工厂、快递公司等实体场所。
三、专项行动措施
一是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由林业部门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对打击整治重点进行突击检查,对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线索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二是集中清理整顿非法经营市场和商户。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职责,对相关交易市场的实体店铺和宾馆饭店、养殖场(户)、展演展示单位以及快递公司进行认真排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非法购买、出售、利用、寄递、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
三是开展野外巡护巡查工作。落实林长和生态护林员巡林制度,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明确护林员巡护值守职责,及时清除猎捕工具,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非法捕杀、食用(采)野生动植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是认真开展联合行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严惩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行为,深挖非法贸易根源,铲除非法贸易的生存根基。
二是发挥部门执法合力。要强化部门间的联系配合,形成打击、防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合力,与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在检查各类场所的同时,主动宣讲相关法规知识,向公众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配合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氛围。
请各区县林业局于2024年2月6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照片和专项行动成果表报送市保护处。重大情况和重特大案件随时报告。
联系人:马莉 电话:2342605
附件:“两节”期间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表
黄山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26日
“两节”期间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成果表
填表单位: 填报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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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执法联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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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工繁育场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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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野外巡查巡护(次、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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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利用及其 他场所(次) |
农(集)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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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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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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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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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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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收缴禁用猎捕工具(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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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 |
查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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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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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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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没野生动物(头、只、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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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没野生动物制品(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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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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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宣传(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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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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