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55/202309-00068 信息分类: 规划信息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3-09-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林防〔2023〕17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市森林防火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作者: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9-21 16:32 信息来源:黄山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黄山市森林防火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

《黄山市森林防火规划(2021-2030年)》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执行《规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规划》落实。各地要根据《规划》,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森林防火规划,分解落实建设任务,做到重点突出、布局合理、任务明确,经各区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各地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规定,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落实《规划》建设资金,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黄山市林业局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920

 黄山市森林防火规划(2021-203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