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林业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活动,立足部门职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坚持职权法定。制定并公布2021年市林业局《权责清单目录》,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109项。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类、全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同时规范化窗口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计12项。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立足部门职能,纵深开展“四送一服”常态化活动,强化林业科技推广。同时结合“四送一服”和“双招双引”工作,围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木本油料精深加工、木竹产业转型升级、林下经济和林下中药材等重点领域,积极引进更多效益增长型、低碳环保型的招商项目。扎实部署关于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审查清理工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上,对以我局名义或代市政府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起草制定的文件,一律按规范流程征求意见、及时报备,经会议研究审议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进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同时组织对涉及自然保护地领域市级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开展清理工作。经梳理,继续保留《黄山市林长制规定》和《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两个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与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律师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及时征询顾问的法律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务的水平。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执行《黄山市林业局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局所有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均适用本制度。注重发挥局政策法规科和外聘法律顾问的法制审核作用,对今年出台的《黄山市加强草地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局党组、科室负责人会议讨论,建立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由党组书记、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程序。
(四)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提高职工法律知识水平。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我局集中采购民法典读本25本,组织全体职工自学掌握《民法典》相关知识,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素养。印发《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全市林业系统96名符合执法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其中67名人员考试成绩合格,推进以考促学。二是组织参加执法培训活动。开展全市林木种苗执法暨“双打”培训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省林业行政执法培训等,进一步夯实干部职工的法律基础和林业行政执法能力。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立足部门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活动,全力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工作,确保黄山松和全市松林资源安全。今年全市共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2108次,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21次,出动执法人员9324人次。四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根据省局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活动,共涉及行政处罚案件1048件,择优推荐2件上报省局,其中歙县林业局所作案卷被评为全省林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五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1月20日-12月10日,由局分管领导带队,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科相关同志组成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小组,以查看案卷、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各区县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权力的行使。
(五)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坚持“调解为主、处理为辅”原则,指导和督促各地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今年以来,未发生因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造成群体性上访的重大事件。二是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重点做好乱砍滥伐、毁坏林地等涉林信访问题,及时排查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今年共计收到信访件17件,已办结11件,其余6件正在办理中。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黄山市林业局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二是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印发《黄山市林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力提升林业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七)加大林业普法工作力度。一是结合重要节点宣传。紧抓“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通过专题展板、悬挂横幅、下发手册、现场指导等方式,重点对《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二是结合专项行动推动以案释法。2021年以来,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清风行动”、花鸟鱼虫市场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专项清理打击行动,累计开展联合执法48次,检查人工繁育场所24家(次)、交通运输集散地和交通工具等624个(辆),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宣传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守法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宣传存在死角,宣传面有待拓宽,宣传形式和内容有待丰富,同时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有待加强。二是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有待健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法治建设进程存在一定差距。在法制审核方面,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亟待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责任。同时成立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局具体法治工作事宜,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修课”,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最大限度调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继续严格执行“三项制度”,促进林业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定期组织培训、讲座等活动,着力提高林业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确保林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二是进一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学习,增强林业法治观念。从林业系统自身做起,全面提升法治思维意识,落实日常学法制度。紧抓“八五”普法,关注普法工作短板,将重点放在中小学生、老年人、贫困户等法律意识薄弱的人群上,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全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共识。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林业政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林业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充分利用我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积极开拓其他途径加强群众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