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局长宣四平:解读《黄山市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
市林业局局长宣四平就《黄山市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出台背景?
市林业局局长宣四平:野猪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随着我市森林生态环境的改善和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加强,野猪的种群数量急剧增长。根据委托安徽师范大学开展的野猪种群专项调查统计,目前全市野猪种群数量2.4万头,野生动物损毁的农作物面积部分区县达1.2万亩/年,竹林竹笋面积1万亩/年。仅2020年,共接报野生动物伤人事件10余起,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已经严重危害到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的危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起草过程?
市林业局局长宣四平:由于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和伤害家畜、人员以及毁坏生产生活设施等情况日益频繁,各地群众反映情况强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曾提出过相关建议和提案。根据市委副书记范荣晖同志指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针对我市野猪危害情况,4月底起草了《黄山市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发函至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截止5月20日,共收到14条意见建议,我局对征集到的意见能吸收的尽量吸收、能采纳的尽量采纳,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黄山市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6月22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黄政办秘〔2021〕29号向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印发了《黄山市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工作目标?
市林业局局长宣四平:通过适时适地适量猎捕野猪,调控野猪种群数量,减少野猪危害,对野猪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进行补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重点内容?
市林业局局长宣四平:(一)积极开展预防控制。一是加强种群监测。组织护林员、乡镇林业站和自然保护地巡护人员开展常态化巡护,动态监测野猪数量和活动范围。二是强化预警宣传。对野猪危害严重区域设置警示牌,提醒群众避险。
(二)科学调控种群数量。一是划定狩猎区。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各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狩猎区,科学设置禁猎区域。二是确定狩猎期。根据野猪的生物学特性,狩猎期为每年10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其他时间为禁猎期。在禁猎区域或禁猎期内,由于野猪数量增加,对农作物和人畜造成危害不得不猎捕的,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限时、限量猎捕。三是明确狩猎规则。实行野猪限额猎捕,不得突破区域年度限额猎捕量。
(三)依法实施危害补偿。一是组织调查核实。乡镇人民政府对野猪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区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核实、确认、公示。二是合理兑现补偿。对应当补偿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安徽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作出补偿决定,发放补偿费。
问:请您介绍一下方案的创新举措?
市林业局局长宣四平: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问:请您介绍一下下一步工作考虑?
市林业局局长宣四平:根据国家林草局及省林业局部署,做好野猪危害防控综合试点工作,督促各地及相关单位将野猪危害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