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55/202102-00070 信息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1-02-25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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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2-25 16:34 信息来源:黄山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立足部门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林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坚持职权法定。执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将林业部门权力类型、法律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在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梳理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15(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规划1项,其他权力5)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证明材料,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事项13项,保留证明事项4项。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市林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事项清单,先后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类、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林地用地申请人是否为失信执行人作为重要的审查事项予以前置审查。四是构建平安和谐林区。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加大对林业领域乱象摸排的整治力度,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管林治林责任。依托基层单位和护林组织,开展林区禁种铲毒踏查和宣传,实现林区 “零种植”、“零产量”。今年以来,全市林业社会治安形势稳定。五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升级林长制改革,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完善林地审批流程,持续开展森林督查、“2020守护餐桌安全”、植物检疫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今年全市发生林业行政案件1363起,查处1345起,查处率98.68%,保持了依法治林“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上, 对以我局名义或代市政府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起草制定的文件,一律按规范流程征求意见、及时报备,经会议研究审议后,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并进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先后组织开展对野生动物保护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今年以来,我局无重要领域立法,无规范性文件制定,继续保留《林长制规定》等4个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执行《黄山市林业局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局所有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均适用本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确定决策意向、拟定决策方案、审定决策方案、决策执行与完善、决策监督等环节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减少决策的失误率。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经局党组、科室负责人会议讨论,建立议事内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由党组书记、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程序。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及时征询法律建议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务的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局网站就执法权限、执法依据、监督方式等进行公示,做到事前公示公开透明。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立岗位信息公示牌,规范执法事中公示。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事后公示,及时公开黄山市林业局2019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安徽省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案卷,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归档、保存和使用,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黄山市林业局重大执法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及工作流程》,涉及案情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法制审核人员审核后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2020年,森林公安转隶后,因执法力量锐减,目前,我局法制审核机构尚不健全,法制审核队伍相对薄弱,现由办公室2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从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因素三个方面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推动我市林业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黄山市林业局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二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组织述廉述责,持续开展“三查三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1+N”专项整治。三是高度重视人大、政协的监督。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参与,直接负责承办。2020年我局办理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1件(主办件7件)、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5件(主办件1件),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四是接受司法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今年,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五是加强民主监督。设置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力提升林业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坚持“调解为主、处理为辅”原则,指导和督促各地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今年以来,未发生因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造成群体性上访的重大事件。二是妥善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制定《市林业局2020年信访工作要点》、《黄山市林业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严格落实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信访各种渠道,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收到信访件14 件,已办结13 件,其余1 件正在办理中。三是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接外宣、网安部门,时刻关注涉及野生动物监管方面的社会网络舆情、来信来访来电,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经营业主的法律解释和思想工作。组织各地学习领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安徽省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办法》,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和核算补偿、从业机构实施分类依法退出等相关工作,全市完成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23家,没有发生1起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

(七)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 “爱鸟周”、“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全国宪法周”等节点,重点对《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宣传。邀请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作民法典专题授课,引导干部职工了解民法典出台的背景、时代特征,遵循行政机关和公民的权利边界。二是加大法治培训力度。组织全市林业系统110名符合执法条件人员进行林业专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78.6%,组织局属23名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参加全市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七五”普法骨干培训,通过考试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三是强化领导班子遵纪守法。局领导班子在强化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同时,加强政治理论和党纪党规学习,邀请市直机关工委部室负责人对《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辅导,进一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今年以来,我局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未设立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专门法制审核机构。森林公安转隶后,人财物都归公安部门管理,执法力量锐减,单位编制不足,没有专职法制机构,执法装备配备不足,与“三项制度”规定、依法行政要求存有差距。

二是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亟待提高。转隶前,市本级委托森林公安承担实质性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转隶后,执法队伍人员不足,缺乏实际执法经验,学用不能有效结合,执法水平还待提高。

 三、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第一责任、直接责任、齐抓共管责任等责任链条,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


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抓手,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制定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修课”,发挥好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四是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最大限度调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治实践,不断提升林业法治水平,彰显法治林业建设新风貌。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共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扛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健全台账,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共识。

(二)补齐工作短板,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机制。编制人员保障基础上,成立专职法制机构,推深做实法治工作。实行林业行政执法实行定期汇报和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及时发现行政执法的问题,及时纠正。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林业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坚持依法治理,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增绿”的同时,牢固树立“保绿”“护绿”理念,把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制定林业年度普法计划和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二是抓好部门内部普法工作,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学法、模范守法。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拓展普法宣传渠道,提高普法实效。 三是依法严查涉林案件。持续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全力守卫黄山生态屏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