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55/201905-0008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19-05-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市林业局局长宣四平:解读《黄山市林业局干部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29 16:43 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宣四平对《黄山市林业局干部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

1、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起草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大全市林业系统干部培养力度,加强系统内挂职锻炼干部管理,增强机关整体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2、问:请您介绍一下对选调挂职的人员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挂职锻炼人员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政治可靠、诚实可信、爱岗敬业,并能够胜任挂职期间所承担的工作;局属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一般应到局机关挂职锻炼一年以上;从局属事业单位抽调挂职锻炼人员,应事先征求所在事业单位意见。

3、问:请您介绍一下 挂职锻炼人员的审批程序?

答:(一) 由需要从局属事业单位选调人员的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市林业局挂职锻炼人员审批表》,说明需要挂职锻炼人员的原因、时间、人数以及被选调单位的意见;

(二)经选调单位分管领导和分管人事的领导对挂职锻炼人员进行审核同意;

(三)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批准后方可选调;

(四)批准挂职锻炼的人员由局办公室和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分别备案。

4、问:请问 挂职锻炼人员挂职期限是多久?

答:原则上为3年,挂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

5、问:请问对于挂职锻炼人员的管理,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答:挂职锻炼人员一经批准挂职的,视为局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按照规定参加有关会议,起草有关文件,承担所在科室统一安排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原则上回原单位进行,所在科室出具考察报告作为事业单位考核时的参考,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提拔、职称评定、是否续聘等重要依据,作为局属事业单位当年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所在科室负责对挂职锻炼人员进行管理,及时掌握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挂职期满,负责提交挂职锻炼人员鉴定材料给所在单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