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意见(2020-2025年)》
现将《黄山市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意见(2020-2025年)》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林下经济是指以林地资源和森林生态环境为依托,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采集业和森林旅游业。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快我市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步伐,促进生态增优、林业增效和群众增收,根据《安徽省林下经济发展实施纲要(2019-2025年)》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市林业局出台《黄山市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意见(2020-2025年)》,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促进全市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市林业局林业科技科拟定了《意见》讨论稿,书面(含电子版)征求了各区县林业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多次修改。市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听取(《意见》讨论稿)汇报,对全市林下经济发展提出要求。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市林业局林业科学技术和产业科对《意见》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修改完善,形成《意见(送审稿)》。9月14日,市林业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9月16日,《意见》以黄山市林业局印发实施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工作目标
通过出台《意见》,促进林业由单一营林向多目标复合经营转变,着力推进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生态旅游四大类林下经济模式集约化发展,不断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力争到2025年,全市林下经济面积达到150万亩,直接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林农人均收入翻一番,打造30个高效林下经济示范点,形成结构合理、区域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林下产业体系,促进山区群众收入和森林资源的“双增长”。
四、对象范围
《意见》提出了今后5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明确了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并按照“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推进我市创建全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培育林业发展新动能,促进全市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重点内容
(一)林下种植。通过林药、林菌、林茶、林菜、林果等发展途径,不断扩大林下特色种植规模。
(二)林下养殖。通过林禽、林畜、林蜂等发展模式,注重规划选址和发展特色,不断提升林下特色养殖效益。
(三)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充分利用林下产品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林下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业,拉长林下经济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
(四)森林生态旅游。按照全域旅游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我市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生态良好的优势,合理利用森林景观、自然环境和林下产品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农家乐等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复疗养等产业。
六、创新举措
1、强化特色林产品产地认证。加强林下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结合“小产区”模式,通过特色林产品产地认证,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与美誉度。
2、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通过推进“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试点工作,活化林业经营管理机制,进一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投融资渠道。
3、充分发挥黄山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作用。依托黄山江南林交所建设市、县、乡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效解决森林资产抵押融资、林权流转难等问题,助力林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4、培育壮大林下经济新型业态。按照全域旅游的发展要求,培育壮大休闲观光、农事体验、户外健身、森林康体等新型业态,不断拓展森林综合功能,促进林旅有机互动。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步伐,解决林地流转难等问题。强化银林合作,积极推广应用“皖林邮贷通”和“五绿兴林?劝耕贷”,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下经济扶持力度。加强林下经济的应用技术和机制创新研究,大力推广林下经济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提高林下经济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