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55/202512-00033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5-12-1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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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个人是否可以饲养绿颊锥尾鹦鹉

作者: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12-17 16:59 信息来源:黄山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在黄山市内,个人在持有正规合法有效的标识卡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个人饲养绿颊锥尾鹦鹉,不进行繁殖繁育活动,仅作家庭宠物饲养?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对已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可凭标识在政府指定场所进行销售、运输。已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绿颊锥尾鹦鹉可以作为宠物饲养。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黄山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具体联系,联系人:马莉;联系电话:234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