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山市内,个人在持有正规合法有效的标识卡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个人饲养绿颊锥尾鹦鹉,不进行繁殖繁育活动,仅作家庭宠物饲养?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妥善解决人工繁育鹦鹉有关问题的函》(林护发〔2021〕29号),对已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可凭标识在政府指定场所进行销售、运输。已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绿颊锥尾鹦鹉可以作为宠物饲养。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黄山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具体联系,联系人:马莉;联系电话:234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