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中介服务事项运行依据、条件及程序(2025版)
| 序号 | 事项 名称 |
设定依据 |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收费标准 及依据 |
委托主体 | 备注 | |
| 资质条件 | 资质依据 | |||||||
| 1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七条: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保留审批部门现有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市场调节价 | 行政相对人 | 资源科 |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