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55/202506-00010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5-06-0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192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5-06-09 09:39 信息来源:黄山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签发人:方蓉艳

 

张高峰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花山谜窟保护区内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允许特定的不在原规划内但符合发展要求的项目能在花山谜窟保护区内进行建设的建议。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十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因受机构改革、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等影响,近年来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与审查工作基本处于暂停状态,全国涉及风景名胜区重大建设项目因未纳入规划导致无法获批的情况普遍存在。在推进新安江航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涉及风景名胜区事项报批中,我市行文恳请省政府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向国家林草局争取支持。在省政府、国家林草局及省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该项目于2025331日获得省林业局的正式批复。但目前我省对未纳入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尚未正式建立一事一议审查机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上争取,呼吁建立未纳入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重大项目选址一事一议审查机制,着力解决风景名胜区规划管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

二、关于加快推进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胜区总规、详规的修编工作的建议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政策法规,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胜区总规编制(修编)工作由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市古徽州文化旅游区管委会正科级直属机构)具体负责。目前,因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尚未批复落地,风景名胜区边界范围存在不确定性,导致规划修编工作无法进入实质性阶段。但古徽州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已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编制单位)达成初步共识,计划近期重启《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同时,在修编过程中,将充分征求并吸纳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符合风景名胜区管控要求的项目应纳尽纳,一揽子解决规划依据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助指导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做好总体规划修编相关工作。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黄山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2517142

 

 

                       黄山市林业局

                         202566

 

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