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0054号建议的答复
签发人:方蓉艳
程雪飞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保障”的建议。先后出台《黄山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黄山市建设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工作规划(2021—2025年)》《黄山市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意见(2020—2025年)》等,科学规划布局,合理选择经营模式,不断提高林地综合效益,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印发《贯彻落实〈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发展若干措施〉具体工作举措》,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林下经济的积极性。银保监会黄山监管分局等四部门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黄山市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将林下中药材和食用菌种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县财政补贴70%保费,大大提升林下种植企业抗风险能力。积极推动林地流转和林业规模化经营,在歙县等三个区县成立林权收储机构,完善林权流转、收储机制,以歙县“一元钱大托管”、黄山区仙源弦歌油茶合作社试点等10个试点为切口,推进林业规模化经营和国有林场改革等工作,其中歙县山核桃“一元钱大托管”入选国家第五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强化绿色金融,2024年全市林权抵押贷款48笔,林地面积4.3万亩,贷款金额5900万元。祁门县出台《祁门县扶持中药材种植实施方案》等系列扶持政策,对中药材育苗、种植、加工及品牌建设进行补助。歙县制定《歙县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管理办法》《歙县鼓励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及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林权流转机制,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新建林下中药材示范基地、林下采集培育基地进行奖补。
二、关于“推进科技支撑”的建议。我局坚持科技兴林,科学开展林下种植,出台《黄山市林下中药材生态化种植和绿色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深入推进全市林下中药材生态化种植和绿色化防控。各地依托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黄精、白芨、石斛等林下中药材,截至2024年底,全市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6.68万亩。围绕新安医学和大健康产业,注重统一质量标准、种植管理技术,积极打造道地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建立“国家稀缺中药材种子育苗基地”和“祁门中药材组织培育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开展皖南道地珍稀中药材良种繁育与产业化研究,建成中药材组培育苗中心2个、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4家、“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6处;发布《祁术栽培技术规程》《多花黄精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多花黄精林下栽培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3项,创建“徽瑞祥”“衍庆和堂”“巧明”等产品品牌。2024年全市选派70名林业科技特派员重点围绕林下经济发展等领域开展科技服务1266次、服务涉林主体1582户、培训农民8637人次。
三、关于“创新产业模式”的建议。坚持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林农”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打破林户单打独斗的脆弱性,增强产业抗风险能力,带动更多林农投身于林下经济发展。截至2024年底,林下经济利用林地面积达250万亩,产值169.6亿元。加强产业融合发展。组织重点龙头企业积极申报中央、省、市财政林下经济发展等项目,2025年成功争取省级林下经济发展示范项目2个。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2024年新增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处,全市目前共7处,其中4处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入选2024年长三角旅居养老地。
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动林下经济发展,以深化林改、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为主线,持续推动林下经济提质增效。重点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优化林权流转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科技赋能,推广生态种植技术和优良品种;创新“林+N”复合经营模式,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利益分配体系,让更多林农共享发展成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2511793
黄山市林业局
2025年6月6日
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市政府办公室。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