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55/202403-00015 信息分类: 互动回应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4-03-1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木制品及含木包装货物能否通过快递运输至黄山,如果限制运输,如何申请办理? 

作者: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4-03-13 10:32 信息来源:黄山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根据安徽省检疫检查法规要求,树木及其制品运入我市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如果树木及其制品为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禁止调入; 二、如果树木及其制品为非松科植物及其制品,根据《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省外调入的,调入单位和个人应当报告县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林检机构,向调出单位和个人提出检疫要求,取得对方省级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林检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方可调入。三、如果属于下述不需实施检疫的人造板目录内,则无需实施检疫即可进入黄山市。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人造板检疫管理的通知》林生规〔2019〕4号文件精神,不实施检疫的人造板种类目录有:刨花板类、纤维板类、胶合板类(其中由厚度大于6mm的木条构成板芯的胶合板和由松木加工成的胶合板除外)、饰面人造板类。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