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55/202306-00039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三农,其他,DOC,其他,其他,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3-06-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政策解读

作者: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6-10 16:45 信息来源:黄山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市安委办和省林业局先后于516日、61日印发了《黄山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安徽省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专项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起草过程

结合《安徽省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于66日起草完成《黄山市林业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随后,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意见征求。经征求,均无意见。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于69日正式印发。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抓手,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105条措施以及我市95条具体举措,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林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围绕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摸清并动态掌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加大整治攻坚力度,持续强化督导检查,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对象范围

全市林业系统

五、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行动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第二部分:明确两大主要任务,为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严格落实林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职责。

第三部分:梳理11项排查重点,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方案中共明确了营造林生产、木竹材采运、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场所、木竹材加工、森林防火、林业危险化学品、自然保护地管理、林区道路交通、林区汛情、消防安全、外业工作11项排查重点,并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具体责任、配合科室、单位。

第四部分:阶段安排,以6月、8月、11月、12月为界,分为动员部署、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和林业主管部门帮扶、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要求各地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发挥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作用,落实专人负责,加强部门联动,精准有效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六、创新举措

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林业主管部门帮扶以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阶段,提出要积极组织有关专家对林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进行帮扶指导。

七、下一步工作考虑

要求各区县结合自身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市林业局将定期调度各地各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关键词解释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九、政策咨询

如有对该方案有不理解之处,可咨询黄山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咨询电话:0559-2514538,联系人:程敏君(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