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林业局关于印发《黄山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区县林业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园林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黄山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山市林业局
2022年3月9日
黄山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法治林业建设,根据《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及《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代表大会的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环节,以高质量普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林业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黄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市林业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林农林企等相关群体对林业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林业普法工作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和林农林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各级林业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作为林业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充分发挥林业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深层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宪法宣誓仪式、微视频征集和普法考试等活动丰富宪法宣传形式,不断增强全市林业干部职工遵宪守宪意识。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推动全市林业系统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民法典,特别是学懂弄通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绿色义务”,以及物权保护、侵权责任追究等林业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制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规章。不断扩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种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黄山市林长制规定、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知悉范围。通过普法宣传培育公民的生态文明价值观,提高公众保护林业资源、爱护野生动植物、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地的思想意识,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引导经营者在法律框架内规范行使林业资源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依法开展经营利用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普遍观念,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全市林业系统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积极运用重点领域立法最新成果。结合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立法工作进展,重点关注近期颁布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中涉及林业工作的内容,将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保障全市林业干部职工全面依法履职尽责。持续跟进即将出台或者正在制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公园法、森林法实施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推动林业系统学懂弄通制度要求,帮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内容,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尽快落地生根。对标“十四五”时期林业改革发展新任务新目标,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用法治手段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
(七)加强林业法治文化建设。结合黄山地域法治文化资源,促进法治文化与林业精神、生态文化深度融合。积极挖掘林业工作实践中的法治建设亮点,组织创作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富有林业特色、深受群众欢迎的林业法治文化精品,选树宣传一批崇法向上、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先进典型,讲好林业法治故事,不断丰富林业精神内涵。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文化阵地或法治“微景观”,推动法治文化阵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森林日、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徽湿地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林业普法的生动性和实效性。
(八)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扎实推进全市林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各级林业部门要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治理水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定期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全面落实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林业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行政程序和林业法律法规,规范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林业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健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根据国家林草局发布的林草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市、县林业部门结合地方立法进展和区域工作特点,分级建立地方清单,形成“1+N+N”清单体系。林业法治培训教育工作要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为基础,围绕林业重点工作和法治建设进程,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制定计划、压茬推进,推动全市林业干部尽快掌握履职所需法律法规。
(二)分层分类开展针对性普法。提升普法工作的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定期听取干部职工意见,深入乡村、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和苗圃等深入了解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收集社会公众咨询的法律问题,实时关注林业热点问题反映的普法盲区死角,通过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法律知识需求,分层分类明确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重点项目。针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林农林企等不同受众群体,灵活采取宣传教育手段,优选内容、精准投放,有效提高林业普法产品供给能力。
(三)在依法履职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过程中,多渠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强社会公众对立法精神的理解认知。加强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前的宣传普及和出台后的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培育以案普法品牌。在执行政策、为民服务过程中,宣法讲法、释法析理,帮助当事人及时了解法律背景,引导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在复议应诉过程中依法承担举证责任,认真履行复议决定、司法裁判,树立林业部门良好守法形象。
(四)推动形成林业普法合力。加强林业部门上下联动,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加强对基层林业部门普法工作的帮助指导,健全林业普法工作情况交流机制,促进普法资源共享。加强与司法行政、教育、新闻宣传、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强化协同配合,推动宣传产品、培训项目和主题活动共建,将林业法治宣传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落到实处。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林业、关心生态,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作用,充实和加强法治宣传工作队伍。
(五)创新拓展普法方法手段。在继续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的运用力度,开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有效性。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优势,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普法宣传。采取知识讲座、专题培训、竞答竞赛、考试考核,发放图册等多种宣传教育模式,拓展典型案例解读、法治故事讲演、难点问题解答、志愿者活动等群众喜爱的新形式,加大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方式应用,深入浅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林业局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局政策法规科承担日常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抓好业务范围内的普法工作。各级林业部门党组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林业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八五”普法工作举措,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积极构建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林业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建立健全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鼓励各类相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积极承担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
(三)夯实基础保障。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单位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到位。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林业普法工作机构建设,充实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力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做好评估验收。加强对“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了解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社会公众满意度。按照普法工作评估指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推动林业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