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55/202112-0003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2021-12-09
发布机构: 黄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1-12-1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林计〔2021〕32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林业局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黄山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作者: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12-10 10:22 信息来源:黄山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和驻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林业局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12 9


黄山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基本概况.............................. 3

一、自然地理环境............................ 3

二、社会经济条件............................ 3

三、林业资源条件............................ 3

第二章 “十三五”林业建设回顾................ 3

一、目标完成情况............................ 3

二、工作成效................................ 3

三、存在问题................................ 3

四、发展机遇................................ 3

第三章 “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思路............ 3

一、指导思想................................ 3

二、基本原则................................ 3

三、规划依据................................ 3

四、规划定位................................ 3

五、发展目标................................ 3

第四章 林业保护发展重大任务.................. 3

一、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机制.... 3

二、科学加强森林经营,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3

三、加强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森林健康发展...... 3

四、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3

五、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构建林业产业体系...... 3

六、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夯实林业设施基础...... 3

第五章 保障措施.............................. 3

一、体制机制保障............................ 3

二、资金投入保障............................ 3

三、科技支撑保障............................ 3

四、人才资源保障............................ 3

五、林业法治保障............................ 3

六、宣传教育保障............................ 3

 

附表

附表1:黄山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一览表

附表2:黄山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一览表

 

附图

附图1:黄山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森林资源分布图

附图2:黄山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森林质量分布图

附图3:黄山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松材线虫病靶向防控区划示意图

附图4:黄山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自然保护地分布图

 


第一章 基本概况

 

一、自然地理环境

(一)地理位置。黄山市位于安徽省最南端,地处皖浙赣三省交界处,地跨东经117°02′—118°55′和北纬29°24′—30°24′之间,总面积9807平方千米。东南与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杭州市淳安县、临安区为邻,西南与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上饶市婺源县交界,西北与池州市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毗邻,东北与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旌德县、泾县接壤。

(二)地形地貌。黄山市地处皖南山区,属中亚热带北缘、常绿阔叶林地带,以山地地貌为主,丘陵、谷地、盆地居次,是一个“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区。境内山丘屏列,岭谷交错,天目山和黄山山脉是安徽省同浙江、江西省的天然分界岭,也是长江下游与钱塘江的分水岭。

(三)气候特征。黄山市地处北亚热带,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主要特点是四季分明,春秋短,夏冬长,水热资源丰富。年平均气温15―16℃,大部分地区冬无严寒,无霜期236天。平均年降水量1670毫米,最高达2708毫米,降水多集中于5-8月。

(四)水系水文。黄山山脉自东北向西南绵延,将黄山市分为南、北两坡,分成钱塘江和长江两大流域,主要有三大水系:新安江水系、阊江水系和青弋江水系,其市域内流域面积分别为5540.7平方千米、1950平方千米、2187.3平方千米,分别占全市面积的57%、20%、23%

二、社会经济条件

(一)行政区划与人口。黄山市包含三区四县,分别为屯溪区、黄山区、徽州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全域有4个街道办事处、58个镇、43个乡。2020年末黄山市户籍人口148.85万人,城镇人口53.82万人,乡村人口95.03万人

(二)社会经济。2020年黄山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50.4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全年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16元,比上年增长6.8%三产结构由上年的7.634.657.8调整为7.934.757.4

三、林业资源条件

(一)森林资源。黄山市林地面积1249万亩,占市域总面积的86%,森林覆盖率82.9%,均居全省第一位。黄山市林地保有量为1249万亩,森林面积为1111万亩,森林蓄积量为4490万立方米,天然林面积398万亩。公益林面积为535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440.2万亩,省级公益林95.02万亩。现有登记建档古树名木10458株,占全省古树名木总数37.6%,其中一级古树267株,二级古树1562株,三级古树8542株,名木87株。

(二)保护地资源。全市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105处,参与本次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84处(不含2处世界级自然保护地、11处水利风景名胜区、4处风景名胜区、4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黄山市大鲵自然生态保护区),其中自然保护区7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7处,市县级自然保护区61处),森林公园8处(国家级4处,省级4处),湿地公园3处(国家级2处,省级1处),地质公园3处(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146.15万亩,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0.07%

(三)湿地资源。黄山市湿地包括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2类,分为永久性河流、洪泛平原湿地、库塘、水产养殖场、运河/输水河5型,湿地总面积33.18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2.26%。其中自然湿地包括河流湿地12型,面积21.40万亩,占湿地总面积64.50%人工湿地包括库塘、水产养殖场、运河/输水河13型,面积11.78万亩,占湿地总面积35.50%

(四)动植物资源。黄山市动物资源丰富,境内共有鸟类1743220种,哺乳动物82286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种类有华南梅花鹿、黑麂、黑熊、猕猴、大灵猫、小灵猫、鬣羚、穿山甲以及勺鸡等28种,省级保护动物共计195种。据统计,全市共有各类植物3000多种,木本植物1104种,占全省木本植物总数83.7%,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有银杏、香果树、南方红豆杉、连香树、华东黄杉等33种。


 

第二章 “十三五”林业建设回顾

 

黄山市不仅是安徽省重要林区,也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具有“面积广、资源丰、物种多、生态好”的林情特点。“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林业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先行区目标,以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全面建立林长制为抓手,着力深化改革,强化生态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做大特色产业,有力促进了绿色质量提升、森林效益增强和生态文明彰显。多年来的林业生态建设,不断夯实着绿色本底,使“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成为了黄山最鲜明的特征。

一、目标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黄山市坚持目标导向,以保护林业生态和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森林质量提升和林业产业升级为核心,围绕森林覆盖率、林地面积等指标,全力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十三五”林业发展目标。

2-1 黄山市“十三五”林业规划目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序号

指标

单位

现状

规划目标

完成情况

1

森林覆盖率

%

82.9

82.9

完成

2

林地保有量

万亩

1249

1248

超额完成

3

有林地面积

万亩

1111

1111

完成

4

湿地面积

万亩

33.18

33.18

完成

5

国家公益林

万亩

440.2

440.2

完成

6

省级公益林

万亩

95.02

92.8

超额完成

7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0.1

2.7

超额完成

8

森林火灾受害率

0.01

0.3

超额完成

二、工作成效

(一)林长制改革迈出新步伐,林业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黄山市把全面建立林长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结合林业大市实际,突出强化“五大体系”建设,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先后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黄山市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市级领导担任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建立健全市、区县、乡镇和村四级林长责任制,基本形成纵向贯通、全面覆盖的四级林长工作网络。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细化成员单位职责,结合黄山实际,制定出台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督察巡查、目标考核等配套制度67个。

二是行动体系不断深化,林长制改革细化实化。聚焦“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制定保护黄山松、林业增绿增效、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资源管理提升、添景添彩示范推广、林业脱贫攻坚、古树名木保护“七大行动”方案,确保林长制工作落地到位。全面建成“五个一”服务平台,建立“一林一档”2381份,编制“一林一策”1043个,确定“一林一技”技术员530人、“一林一警”任民警194人、“一林一员”护林员2496人,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三是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工作机制长效运行。加大公益林生态补偿、林区道路等生态建设投入,将松材线虫病防治作为林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经省人大批准,于2018年8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2019年12月20日黄山市出台了《黄山市林长制规定》,以立法的形式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业生态保护管理机制,明确了各级林长工作职责,为压实各级林长林业生态保护与发展责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推动林长制工作进入依法履职新阶段。

(二)造林绿化取得新成效,林业生态建设不断加强。

立足市情林情,推动造林绿化与全域旅游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加快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进一步夯实全市生态本底。

一是“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完美收官。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全市共完成人工造林36.8万亩、封山育林53.9万亩,森林抚育89.1万亩,全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6个、省级森林城镇53个、省级森林村庄456个,建设森林长廊245千米。2019-2020年共完成四旁四边成片造林5464亩,完成道路、河流绿化204千米。

二是“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加快推进。制定《关于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实施意见(2017-2021年)》。行动启动以来,共完成封山育林7.95万亩、森林抚育33.2万亩、退化林修复2.8万亩,建设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片20个。

(三)资源保护呈现新气象,生态安全屏障不断巩固。

一是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国家级和省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由18个增加到27个,县级自然保护地60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146.15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0.07%,初步形成了布局合理、生态效益显著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是森林资源管理不断加强。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认真执行前期审查、专家评审、占补平衡、现场查验和定额管理制度,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确保林地征占用控制在定额以内;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确保年森林资源消耗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任务目标以内。

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坚决有力。“十三五”期间,黄山市把防治松材线虫病作为生态建设“1号工程”来抓,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防疫指挥部,严格实行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制,将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按月调度督办、定期分析研判,防治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监测普查体系,每年春秋两季对市域范围松林进行全面监测普查,确保情况清、底数明。实施精准防治,采取以清理枯死松树为核心措施,以树干注药、媒介昆虫化学防治等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颁布施行全国地级首部地方性法规《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划定公布重点预防区,开展疫木检疫执法行动,严格落实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管控规定。推进落实环黄山风景区毗连区松材线虫病联防联治工作制度。

四是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明显。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年均控制在0.01‰以内,远低于省政府规定的0.5‰工作目标。黄山风景区实现连续41年无森林火灾发生。黄山市林业局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2016-2018年度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

(四)绿色经济迈出新步伐,林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按照“林业产业生态化、林业生态产业化”的总体要求,积极发展木、竹、油茶、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产业,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步伐。

一是第一产业持续加强。大力推进油茶等木本油料林、速生丰产林、笋竹两用林、绿化苗木四大基地建设,全市现已建成杉、松等为主要树种的用材林基地430万亩,油茶、香榧、山核桃等木本油料林面积48万亩,竹林115万亩,各类苗木基地7.98万亩。

二是第二产业平稳发展。全市现有林业加工企业623家,市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达96家,建立基地62.5万亩,带动农户15.2万户。目前已打造了徽山食用油、裕籽贵茶油、宏村油茶、爱娟山核桃、祁竹、长林木竹产品、水榭花乡水培花卉、黄山巧明贡榧等特色林产品品牌。

三是第三产业势头强劲。依托黄山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已开发形成森林旅游景区景点20多处,经营面积68.5万亩,拥有省级“森林旅游人家”74家、市级“林业+旅游”示范点22处。2020年全市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接待游客2985万人次,实现收入133.6亿元、同比增长5.6%。

四是林下经济蓬勃兴起。各区县结合林情实际和资源条件,采取林菌、林药、林蜂、林果、林草、林花等多种模式,多元化组合发展,黄山区、休宁县、黄山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入选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2020年全市林下经济产值近176.5亿元,同比增长13.9%

五是精准扶贫深入推进。“十三五”以来,全市新发展香榧、山核桃、油茶、毛竹等木本油料和特色经济林2万亩。在贫困村打造林业特色产业基地74个、面积2.5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共有2638户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护林防火等生态保护用工中,优先聘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目前,全市已选聘120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人均年收入8000元,加快推进绿色富民步伐,促进了林业发展和脱贫攻坚的有机统一。

(五)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林业发展后劲不断激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创新林业治理体系,进一步激发林业发展活力、释放改革红利。

一是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全市19个国有林场改革后整合为9个公益性事业林场和1个公益性企业林场,全面完成定性、定经费、定编、岗位设置、落实社会保障等工作。推进国有林场林区道路建设,建成国有林场林区道路79.03千米。

二是林权交易与服务体系建设卓有成效。坚持把做大做强做活江南林交所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改革和服务三农的有效抓手,出台《黄山市集体林权流转交易规则(试行)》,加快构建了全省统一、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市县联网、服务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在市级和各区县建立了集林业信息发布、政策技术咨询、木材运输办证、行政审批等为一体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并实现全市联网,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不断扩大。截至2020年末,全市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5358宗、抵押面积149.4万亩、贷款金额31.5亿元;535万亩生态公益林实现应保全保;商品林实现愿保尽保,总投保面积达1068万亩。

四是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成效显著。以歙县、黄山区被列为首批全国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为契机,着力发展林业各类专业合作社。“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由200个发展到441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7家,省级示范社35,经营规模达43.6万亩,带动农户8.8万户,有力提升了林业组织化专业程度。

三、存在问题

(一)森林结构不合理,经营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全市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量总量较大但分布不均。森林群落结构较为丰富,但马尾松、杉木等少数树种组成的纯林占比较大,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不强,抗病虫害能力不足,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能力不强,森林生态防护效能难以充分发挥。二是森林经营管理水平不高,近自然森林经营经验缺乏。公益林中的天然次生林多采用割灌除草等经营措施,虽每年均能完成计划任务,但森林经营管理质量无法保证。要学习近自然森林经营理念,顺应自然,利用自然,通过针对性森林抚育经营等人工辅助技术手段,精准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森林的生物多样性,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和发展。

(二)森林资源管护任务重,自然保护地体系亟须完善。全市森林资源丰富,古树名木数量多,占全省古树名木总数的37.6%;湿地面积大,依然受到城市建设、环境污染等影响;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多分布广,违规使用林地、盗伐林地以及其他破坏林地、林木现象依然存在,基层保护管理人员及执法力量有待进一步充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任务较重。全市自然保护地点多面广,近年来省、市、县各级加大了对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方面投入,但基础设施落后、总体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仍突出。部分县级自然保护区缺乏专门管理机构与专业人才,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多数县级自然保护区分布在城镇、村庄周围,存在零碎片现象,林权也归当地社区集体所有,村民生产活动频繁,保护管理矛盾突出。

(三)林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

经过多年努力,林业发展已从生产木材为主向生态建设为主转变,但与之配套的林业信息化、林业生态监测、林区防火道路、林木良种基地等建设仍不健全。林业基层队伍薄弱,林技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存在老龄化现象,专业人才和储备力量后继不足,为民服务和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黄山市正处于快速发展重要阶段,林地既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又要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要,使得林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相对突出。如何保障在森林提供生态服务能力不降低的情况下,协调好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将是下一步林业发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四)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松林资源保护压力较大。目前黄山市三区四县均为松材线虫病疫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早期发现难。由于松材线虫病潜伏期诊断技术尚未突破,目前主要采取目测或者使用望远镜等方法观测,对出现松针变色症状的松树取样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而部分松材线虫侵入树体后有近1-2年的潜伏期,松树感染以后当年不发病,外表与健康松树无异,这种病树凭肉眼很难辨别。二是防治难度大。松树一旦染病,只能采取清除枯(病)死松树、化学防治等措施来控制传播媒介昆虫,松材线虫病根治技术攻关尚无突破。

四、发展机遇

(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加快黄山市林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确定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对林业则提出了“稳步扩大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为建设美丽中国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的明确要求,全力推动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中国。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会议明确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用六个新提出“十四五”发展目标,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要求加快推动低碳绿色发展,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黄山市是全省林业资源大市,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的有效途径尚未找到,且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较为突出。面临社会经济发展过程带来的诸多机遇与挑战,进一步要求黄山市林业贯彻新发展理念,以资源保护为重点,推动林业生态体系与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生产方式与生活条件转型,为建设生态文明、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提供重要支撑。

(二)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加快黄山市林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新时代赋予林业的新的历史使命,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林业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和重要资源。

林业产业是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重要载体,是规模最大的绿色经济,是推动资源再生、产品降解的绿色产业。发展林业产业,是实现农民增收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途径。乡村振兴最大的优势在于生态,最大的潜力在林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林业是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林业在未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也必将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这也给加快黄山市林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三)安徽部署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黄山市践行林业改革提供了重要抓手。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指出,“安徽山水资源丰富,自然风光美好”,叮嘱安徽省“要把好山好水保护好,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安徽省委、省政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围绕把“好山”和“好水”保护好的要求,2017年3月,在深入学习河长制经验基础上,率先探索全面建立林长制,明确提出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2021年1月31日,安徽省林业工作会议部署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完善“五绿”协同并进体制,大力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4条生态廊道建设,探索实施林业碳汇项目,增强森林固碳增汇能力。

黄山市森林资源丰富,林长制改革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紧抓安徽省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契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新安江生态廊道重点抓调优增秀,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组织申报黄山国家公园,高质量抓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黄山样板。

(四)全面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为加快黄山市林业发展提供了新机遇。

2019年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 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将安徽省全域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

2020年10月26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对林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黄山市林业发展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以全方位融杭接沪为契机,着力构建新安江生态补偿有效机制,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不断拓宽资金、产业、人才等综合补偿路径,促进上下游各得其所、彼此受益,实现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

落实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重点打造新安江生态廊道,升级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把“新安江模式”推广到全省重点流域和森林、湿地、耕地、空气等生态区域。聚焦共保联治,共筑长三角绿色生态屏障,打造长三角绿色美丽大花园。同时,以“提高黄山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示范先行区,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紧紧围绕生态保护及治理修复、美丽乡村建设、重点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快黄山市林业发展步伐。全方位融杭接沪,既是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入贯彻国家规划纲要及省行动计划、市实施方案,推动与杭州都市圈城市“1+9+3”战略合作协议落地见效的客观需要,也是杭州都市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更是黄山市抢抓机遇实现跨越发展的有效路径。

 


 

第三章 “十四五”林业保护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林业建设机遇和条件,坚持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动力,积极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巩固生态屏障建设,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加快发展绿色经济、美丽经济,扎实推进长三角林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先行区,为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始终坚持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林业改革发展的首要地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生态空间、生态红线管控,把发挥森林生态效益放在首位,突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的作用。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布局结构和技术升级,促进林业生态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原则。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以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加快完善林业发展体制机制,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培育林业发展新动力,加快形成可示范推广的成功经验。加强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建设,推进简政放权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体制机制,激发林业发展活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找分析影响制约本地林业发展的问题及原因,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林业发展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攻坚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抓好森林质量提升、松材线虫病防治、森林防火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靶向发力,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四)坚持科技兴林,人才强林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快推动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全面提高林业科技和装备水平,提升林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引进、推广适用的科技创新应用和成果转化,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加强林业人才能力建设,推进人才结构调整,培育现代林业人才、林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提高经营水平,提升增收致富能力。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引进人才改善人才组成和知识结构。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

(五)坚持依法治林,严格保护原则。加强林业法治体系建设,完善林业法律法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林业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重视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林农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促进林业建设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为改革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1年修订);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安徽省林长制条例》(2021年);

——《安徽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

——《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2009年);

——《黄山市林长制规定》(2020年);

——《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2018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2020年)。

(二)政策文件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及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林规函〔2020〕78号);

——《关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黄政办〔2020〕14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6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2021年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218);

——《关于深化林业科技创新支撑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林科〔2020〕80号);

——《关于进一步做细做实“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业务工作的通知》(林金函〔2020〕198号);

——《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皖林办发〔2019〕19号);

——《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皖林长办〔2020〕10号);

——《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黄办〔2018〕45号);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

(三)相关规划

——《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2019);

——《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2021);

——《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2019年);

——《安徽省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

——《安徽省林下经济发展实施纲要(2019-2025年)》;

——《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18年修改);

——《黄山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黄山市林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2年)》;

——《黄山市森林防火规划(2019-2025年)》;

——《黄山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

四、规划定位

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秉承新发展理念,对标林业现代化发展要求,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托黄山市资源禀赋和林情特点,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验区、新安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示范区、林业特色生态文化展示区”四区定位,将黄山市培育发展为长三角生态后花园,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黄山样板。

五、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十四五”期间,黄山市林业将处于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持续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森林资源稳量提质,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绿色经济蓬勃发展,全面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力争主要生态指标领先全国,生态竞争力显著增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基本形成,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走在前列,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跻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具体指标如下:

——森林经营更加高效。森林经营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林分结构得到有效改善,混交林占比不断提高,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前列,初步建立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全力防治松材线虫病,以保护迎客松等名松古松安全为中心实施靶向防控战略,打好黄山风景区及其周边疫情歼灭战和阻击战,坚决打赢“黄山松保卫战”;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围绕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火情处置两大职责任务,大力完善预防体系和工作机制,织牢森林防火安全网,坚决防止出现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到2025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65‰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0%,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达12%。

——产业发展更具活力。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林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进推广适用技术,提高林业附加值,示范带动林农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2025年,全市林业总产值500亿元以上;农民林业综合收入年均增长率达10%。

——林业改革更加深入。以严格森林资源保护和增绿增效为重点,以“五绿”工作任务为抓手,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建成3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3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和9个市级林长制改革创新点,形成一批可示范推广的成功经验。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全面夯实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林业发展基础,推动林业科技化、标准化、良种化发展,加强林业科技推广,积极与科研院所合作,不断提升林业科技水平,到2025年,全市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88%以上,新建标准化林业站10个,建设黄山市林木育种和森林培育国家长期科研基地。

——法治保障更为有力。林业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使林业普法宣传更加深入,学法、守法的观念更加牢固。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完成,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大幅提升。

 

(二)具体指标

3-1 黄山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目标一览表

序号

指标类别

指标

2020

基期值

2025

目标值

属性

1

生态保护

森林覆盖率(%

82.9

保持全国前列

约束性

2

生态保护

林木绿化率(%

84.7

84.7

约束性

3

生态保护

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

4490

6000

约束性

4

生态保护

公益林保有量(万亩)

535

535

约束性

5

生态保护

湿地保有量(万亩)

33.18

33.18

约束性

6

生态保护

湿地保护率(%

62.87

70

约束性

7

生态保护

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比例%

10.07

12

约束性

8

生态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保护率(%

95

96

约束性

9

生态保护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8.03

49.00

约束性

10

基础保障

森林火灾受害率(

0.3

0.3

约束性

11

基础保障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2.65

2.65

约束性

12

基础保障

林木良种使用率(%

85

88

预期性

13

基础保障

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60

62

预期性

14

经济民生

林业产业产值(亿元)

380

500

预期性


 

第四章 林业保护发展重大任务

 

一、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机制

聚焦安徽省“五大森林”行动,以林长制改革为总抓手,实施林业建设八大重点工程,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管控指标,按照森林资源总量足、质量优、利用好的原则,研究形成可分解、可实施、可监测、可考核的指标体系,科学指导林长制实践。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

积极探索创新林业发展机制。依托全市国有林场商品林资源及其他资产,盘活用好林业资源,成立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积极争取国家储备林项目投资建设,促进林业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3个省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和9个市级改革创新点建设。立足黄山市资源禀赋和区域特点,着力推动黄山市黄山区、屯溪区和歙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探索建立林业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森林防灭火信息化管理机制、跨区域航空护林机制、松材线虫病防控机制创新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区,持续推进新安江流域林长制提升工程,探索建立新安江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和融入“杭州都市圈”生态安全保护修复机制。

二、科学加强森林经营,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推动营造林任务由量的增加转变为质的提升,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大力发展乡土树种和优良林种,培育适应气候变化的优质健康森林,不断提升森林生态服务、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碳汇森林行动,做好林业碳汇项目储备,结合新安江生态补偿探索开发林业碳汇项目,提高森林固碳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两大工程建设,科学加强森林经营,提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一)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林分质量改造提升。进一步推进国土绿化,重点在黟县、歙县、休宁县、祁门县推进林业增绿增效建设,通过结构调整、树种更替、补植补造、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嫁接复壮等方式,优化森林结构,保护生物多样性,逐步形成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大中幼林抚育间伐力度,促进林木健康生长,增加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珍贵树种。积极培育混交林和异龄复层林,优化林种、树种结构,重点加强经济林、天然次生林、竹林和马尾松纯林等提升改造,全面增强森林的多种功能。精准采取速生丰产措施,积极发展用材林和国家储备林,加快培育大径级材。

“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精准落实绿化空间,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突出抓好村庄绿化美化,持续推进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在农村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空闲隙地,增绿补绿、见缝插绿。依托城市周边自然山水格局,发展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植物园、树木园和湿地公园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乡土树种,优先使用成本低、适应性强、成活率高、地方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依法合规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湖库周边等绿化建设。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碳汇森林行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低产林改造和退化林修复保护、松材线虫病防控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着力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挖掘林业碳汇潜能,增强森林固碳能力,提高森林碳汇量。开展林业固碳能力调查监测、温室气体排放林业指标基础统计、森林增长及其固碳增汇能力评估等工作,加快构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摸清家底,建立林业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定期发布计量数据和监测成果。积极谋划林业碳汇项目,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开展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积极参与国家碳汇市场交易。鼓励与企业合作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多种方式参与林业碳汇交易。在CCER项目暂停审批的情况下,引导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大中型活动组织方、旅游景区等,通过碳中和来践行社会责任,支持生态建设,弘扬生态文化。推动林业碳汇交易平台建设,支持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在碳汇交易中发挥作用,协助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申请安徽省碳排放权交易资质。积极开展林业碳汇基础研究,培养碳汇人才,开发适合黄山市资源特点和优势的普惠方法学,探讨建立减少毁林、森林保护碳汇方法学。全社会积极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和自愿碳中和方式践行社会责任,支持生态建设的局面初步形成。

专栏一 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林分质量改造提升。到2025年,全市完成退化林修复15万亩、林分改造面积80万亩,开展20个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片建设,林地产出率提高20%以上。

“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全市完成四旁四边成片造林5000亩,道路、河流绿化30千米;创建省级森林城市1个,森林城镇8个,森林村庄41个。积极开展县级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力争完成1-2个县级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工作。

碳汇森林行动。到2025年,全市林业碳汇数据库基本建立,森林固碳能力显著提升,森林碳汇量较2020年增长10%以上。林业碳汇项目开发面积达30万亩,开发碳汇减排量15万吨以上。

(二)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实施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十大工程”,加快实施新安江百里大画廊、亚行贷款新安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项目建设,确保新安江流域水质稳定提升,建设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推动新一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推动单一补偿指数考核向“水质+水量”综合转变,加快实现由单一财政资金补偿向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拓展。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由单一的水要素向山水林田湖草全要素转变,推进大气污染协同防治和森林资源保护协同发展,探索建立公益林生态“纵向+横向”综合补偿制度,积极推动流域补助标准均等化,加快推进歙县、休宁县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建设。与杭州市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全域配置的“环境共治、生态共保、产业共谋、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生态共同体,在跨流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制度创新等方面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新典范,争取实施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制定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打造践行“两山”理论的先行试验地和成果展示地。

建设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一是退耕还林还湿,编制新安江退耕还湿还林规划,对沿江108米水位线以下及低洼处3101亩耕地实施休耕,开展还湿还林,恢复湿地功能。对沿江两岸可视范围内坡耕地及植被覆盖度低的抛荒地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二是树种结构调整,全面清理枯死松树,对于林中“天窗”,补植枫香、乌桕、檫木、黄连木、蓝果树等乡土阔叶彩叶大苗。在茶园地头边角,点状或块状栽植梅花、樱花、桃花、银杏、乌桕、枫香等花灌木或彩叶乡土树种大苗,开展复合经营。三是体制机制创新,建立新安江流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开展退耕还林市级异地占补平衡,动态调整公益林补偿,并将湿地纳入新安江生态补偿范围。建立融入“杭州都市圈”生态安全保护修复机制,加强联防联控互学互鉴,谋求建立跨界生态建设合作示范区,着力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专栏二 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到2025年,探索上下游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水权交易机制和水权转让机制,建立区域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等国家级综合性产权交易中心,为实现2030年碳达峰和2060年碳中和打下坚实的基础。

建设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十四五”期间,对沿江6.7万亩马尾松纯林进行改造,完成0.2万亩坡耕地复绿,1.7万亩茶园改造提升,2.9万亩果园(枇杷、柑橘等)提质增效,102株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建设森林步道8千米,形成“景色美、结构优、功能强、健康好”的流域森林生态景观。

三、加强防控体系建设,保障森林健康发展

把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为林长制首要任务,严格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控责任制和防治条例,健全监测普查、病源清理、检疫执法、联防联治、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等长效机制,开展环黄山风景区松材线虫病“靶向”防控行动,分区分级综合治理、精准防控,打好松材线虫病歼灭战和阻击战,全力保护黄山松安全。

全面落实各级林长森林防火责任,区分和厘清森林防火职责,不断健全和完善森林火灾预防体系,大力实施森林防火项目建设,推广应用科技新手段,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预警响应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火灾扑救科学化,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围绕环黄山风景区松材线虫病靶向防控和森林防火能力提升两大工程建设,切实保障森林生态系统健康发展,强化生态屏障功能。

(一)环黄山风景区松材线虫病靶向防控工程。

以松材线虫病防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采取五大措施防控松材线虫病,坚决维护黄山市松林和森林资源安全。

一是坚持“靶向”防控。以迎客松为“靶心”,将黄山风景区及其毗邻的“8镇1场”、其他区域共划为5级防控区。“一级、二级防控区”以保护迎客松等名松古松为核心,“三级、四级防控区”以“及早发现、清除疫源”为中心,“五级防控区”以“联防联控、阻击疫源”为重点。

二是坚持严密监测。围绕“早发现”,在人工地面日常监测和专项普查的基础上,运用直升机航拍、卫星遥感、无人机加密巡查监测频次。

三是坚持疫情除治。全面彻底清理死亡松树,着力加大发病小班、重点区域和县区毗邻乡镇的死亡松树清理力度,严格按技术要求就地除害处理,狠抓山场除治质量,确保清理除治及时规范。加强除治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松木流失。实施媒介昆虫药剂防治等防治措施。

四是坚持联防联治。全面落实黄山市与宣城市、池州市毗连区域联防联治的工作制度、皖浙赣毗邻区五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协议,实行跨行政区域疫情通报、会商、联合防治、联动检查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着力增强防治工作的整体合力,切实有效防范松材线虫病的传播。

五是坚持超前预防。在重要区位对健康松树实施打孔注药,有序开展低质低效松林、国外松成熟林更新改造,促进松林健康,增强抗疫能力。实施环黄山生物控制带内修复项目,对生物控制带内残留的松树进行地毯式排查清除害。

专栏三 环黄山风景区松材线虫病靶向防控工程

“十四五”期间,以确保重点松林景观安全和生态安全为中心目标,力争实现2023年重要生态区无疫情,2025年根除疫情;力争实现2024年环黄山毗邻“8镇1场”无疫情;力争2023年黄山区、徽州区、黟县其他疫情发生点及其他区县发生面积、疫点数量双下降,2024、2025年持续巩固治理成果。

(二)森林防火能力提升工程。

黄山市所辖区县均为I级森林火险县(区),森林防火工作任务重、要求高。为促进林长制改革“黄山样板”落实落地,进一步推动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向更实、更好方向发展,以黄山市创建森林防火改革示范区为契机,通过实施林火监控、指挥中心、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扑火装备、林火阻隔、森林防火宣传、无人机巡查应用、重点保护区域防火等项目建设,使传统防火与科学防火、人力灭火与科技灭火有机结合,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预警响应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火灾扑救科学化。

一是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建设。结合林长制信息化平台,采集视频、图像、数据等业务信息,建设包括基础信息管理、火场态势研判、灭火方案制定、实时指挥调度、辅助智能决策等功能的森林防火指挥应用系统,实现辅助决策科学化、指挥调度实时化的全市综合指挥调度中心。

二是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采用红外探测、热异常、热成像、高清可见光视频、智能烟火识别等技术,充分利用现有卫星、铁塔、电力、网络等公共资源,建设林火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森林火情24小时不间断监管、探测和自动火情报警。

三是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林火阻隔系统是防止火灾蔓延,控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是森林火灾预防体系的基础工程。到2025年,规划在全市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50千米。

四是森林防火水网建设。在全市27个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重点保护区域,通过在游道、走道两侧铺设森林防火水网、安装消防栓等设备,实现就近取水、就地灭火。

五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森林消防队伍是森林防火最基层的战斗实体,是扑救和处置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是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重要保障。全市现建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7支370人,到2025年,全市各区县的专业森林防火队伍配备率100%、人数均达到100人以上,新增风力灭火机80台、油锯80台、森林消防水泵62台、移动蓄水池140个、运兵车16辆、消防水车6辆。

六是无人机巡查应用系统建设。着力提升野外火源管理新手段,全面推广“互联网+防火督查系统”和“森林防火码”,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工作督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森林消防无人机接入林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无人机巡查应用系统,加强无人机空中巡逻与护林员地面巡护相配合,做到巡山护林全覆盖。

七是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延伸基层乡镇或林区一线,提升宣传教育效果。到2025年,在全市101个乡镇和10个国有林场建立森林防火宣教展览室,增设林区防火宣传牌1000块、森林防火电子警察240套,其他宣传设备若干。

八是以创建屯溪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为依托。利用屯溪区林业局已建成的森林防火视频监控信息化系统平台,建立完善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用火管理、森林防火工作会商、森林防火值班值守、森林火情早期指挥处置等工作机制,提高森林防火信息化管理水平。

专栏四 森林防火能力提升工程

“十四五”期间,坚决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力争实现黄山风景区连续45年无森林火灾、全市“零火灾”工作目标。建设市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1套、县级森林防火指挥中心7套。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等重点保护区域,建设林火视频监控系统25套。新建森林防火水网78公里,安装消防栓154个,新建蓄水池370个,购置37台(套)森林灭火装备。购置8架森林防火无人机及附属航控设备。

四、严守林业生态红线,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实行最严格的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加强依法监管,强化自然保护地、湿地、林地等保护修复,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点实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两大工程。

(一)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

一是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对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健全管理职能,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水平。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初步建立以各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是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建设主要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加强野外保护站点、巡护路网、监测监控、应急救灾、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疫源疫病等保护管理设施建设,利用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化设备促进自然保育、巡护和监测的信息化、智能化;配置管理队伍的技术装备,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

三是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摸底全市自然保护地现状,全面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按照“多规合一”、“划管结合”的总体思路,依据国家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有关要求,结合共享各地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对现有自然保护地划定情况进行评估,重点识别存在的矛盾冲突,科学界定自然保护地范围,明确调整规划,有针对性的提出整合优化方案,确保自然保护地划定成果权威、科学、符合实际可执行,确保重要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筑牢黄山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专栏五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

“十四五”期间,加快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完成现有自然保护地划定情况评估,编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完成勘界立标工作,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增强保护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林地保护。加强林地保护管理,积极开展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确定林地保护红线,根据最新确定范围完善黄山市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并进行年度更新。严格依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使用林地,控制用地规模,坚守林地红线。切实加强林地占用征收定额管理,落实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以严格保护为前提,确保林地规模适度增长,多途径增加林地资源,确保全市林地资源动态平衡。

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与凭证采伐制度。在采伐成片人工商业林时要以采伐规范为依据,做好调查和设计工作。在采伐过程中需要全面监督和管理,采后需要由专门的人员进行验收。加强林地管理,严格控制林地向非林地逆转。

生态公益林保护。按时足额发放535万亩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000多万元给林农和单位,使公益林所有者得到实惠,自觉保护公益林。加强公益林资源的保护、监测,重点保护水源涵养林区域公益林、自然保护地区域公益林、风景区范围内公益林,严禁乱砍滥伐。加强公益林松材线虫病和松毛虫等病虫防治工作,加强公益林防火工作。实行统一保险,将535万亩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全部投保,理赔范围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火灾、霜冻、病虫害等,造成林木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或者死亡。

天然林保护修复。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将全市398万亩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依据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生态区位重要性、自然恢复能力、生态脆弱性、物种珍稀性等指标,确定天然林保护重点区域,分区施策,分别采取封禁管理,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为辅或其他复合生态修复措施。对纳入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维护天然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必要措施外,禁止其他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天然林抚育作业的,必须编制作业设计,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依托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培育大径材和珍贵树种,维护国家木材安全。

湿地保护修复。一是湿地分级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对黄山市辖区内所有湿地进行可持续管理布局,建设完善以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小微湿地等不同层次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在维护湿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实行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相统一的管理措施。二是加强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退田还湿、移民搬迁、植被恢复等措施,重建或者修复已退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湿地生态功能。重点在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休宁横江国家湿地公园、屯溪省级三江湿地公园、歙县新安江干流湿地、祁门倒湖湿地等开展针对性的保护修复,稳定湿地生态功能,确保珍稀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原生)地质量不下降、种类数量不减少、种群规模不缩减。三是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建设。主要包括湿地生态种养示范、湿地生态旅游发展示范、稻田高效可持续利用与循环经济利用示范、湿地公园科普宣教基地、湿地教学研基地建设等方面。

古树名木保护。积极推动古树名木改革示范区创建,全面加强全市古树名木资源保护管理。加强对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生长状况等情况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资源变化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质量规范,建立详备完整的古树名木资源档案,建成全市统一的古树名木资源数据库,初步实现古树名木网络化管理,为全市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精细管理提供支撑。全面推行建立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落实“一树一批人”管护,建立“一树一档”保护档案,建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责任到人的古树名木保护体系。规范设置“树长制”公示牌,公开标明树长职责,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按照分级分类保护原则,因地制宜,因树施策,普遍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重点加强名木、一级古树,景区景点及交通路口等重要节点古树,村口和水口古树群及其自然生境保护。

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各环节日常监管,坚决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能力建设,发挥皖南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功能,加大野生动植物种群和栖息地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对全市植物、兽类、鸟类、鱼类、两栖爬行、外来物种进行普查,分析并整理形成数据库,汇总形成生物(物种)资源普查报告。建立黄山市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严密监测野生动物栖息地、迁徙地、种群、数量、个体病死等内容。

专栏六 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林地保护。“十四五”期间,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做好“十四五”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生态公益林保护。“十四五”期间,通过封山育林自然演替、人工促进的办法,逐步使全市国家、省级公益林的林分郁闭度达到0.7以上,维护黄山市生态安全。

天然林保护修复。“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市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编制工作。

湿地保护修复。力争到2025年,全面提高黄山市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能力,使全市湿地保护率达到70%。

古树名木保护。到2025年,全面保护全市10458株古树名木,重点修复和保护600株古树名木,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示范树100株、示范古树群20个、古树群主题公园10个。

野生动植物保护。“十四五”期间,使全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保护率达96%。

五、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构建林业产业体系

落实国家营造林政策,加快低产林改造步伐,大力发展特色经果林、木本油料、竹产业等特色产业。有机对接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健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与林农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围绕木竹精深加工、森林旅游、油茶产业、林果加工、苗木花卉、食用菌生产、中药材种植和林下经济等重点领域,积极引进更多效益增长型、低碳环保型的招商项目。推进林业产业创新和企业创新,将生态保护和生态利用融入到林业产业发展全过程,实现林业产业一二三融合发展。实施绿色富民产业工程,到2025年,使全市林业产值达到500亿元。

(一)木本油料产业。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油茶、香榧等木本油料林。积极引导鼓励大户依法流转林地,并通过低产低效林改造、低产茶园改造、枯死松树山场清理、公益林林下栽植、荒山荒地造林等优先发展香榧、油茶木本油料林示范基地。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一批木本食用油龙头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综合效益。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推行“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等产业化经营模式,促进木本油料产业向基地化、标准化和集约化方面发展。

(二)特色经济林。全市经济林面积发展到148.5万亩,高度重视经济林产业发展,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狠抓基地建设、加大技术培训、强化政策扶持,经济林培育和加工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积极发展覆盆子、枇杷、厚朴等特色经济林。加强油茶、香榧、山核桃等特色经济林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探索“小产区”发展模式,加大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开展食用林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创建的扶持力度,不断扩大“巧明香榧”、“黄山茶油”、“歙县山核桃”等特色林产品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竹产业。全市现有竹林面积115万亩,资源非常丰富。加大对竹产业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开展低产竹林更新改造,学习浙江、福建等省市竹林丰产技术和先进经验,鼓励引导林农开展竹林垦复,加强抚育管护,大力提升竹林整体质量。强化培育龙头企业,提升规模化生产水平,引导和鼓励企业按“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建立竹林基地。以精、深、细加工为主线,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更新和设备改造,鼓励扶持龙头企业实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化水平。

充分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的资投入机制,通过统一整合项目资金,鼓励企业、个人、外资各种市场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参与发展竹产业。制定出台加快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财政扶持奖补政策,对竹产业发展给予扶持。强化科技创新推广,以安徽农业大学、黄山学院等院校及国际竹藤中心太平基地为技术支撑,通过走产学研一体化道路,为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储备。

(四)林业加工。一是木竹精深加工。注重整合优化竹加工业,大力筹建和引进先进产品生产线和生产工艺,重视新产品研发,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大力培育非木质林产业,结合特色林产品优势区和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打造林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发展订单生产、订单种植,形成“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林农”发展模式。二是林下产品采集加工。充分利用林下产品资源,大力发展特色林下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业,拉长林下经济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其中:休宁县、祁门县重点发展箬叶采集和山野菜的采集加工;徽州区、黄山区、黟县重点发展竹笋采集加工,加快笋罐头、笋干等系列绿色食品开发,注重精深加工,推动绿色发展,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带动山区群众增收致富。三是经营主体扶持。坚持扶优、扶强、扶大的原则,加大对龙头企业在项目立项、土地征用、税收优惠、贷款贴息、技术改造、质量认证、名牌创建和上市融资等方面的支持,鼓励林业龙头企业争创省级和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规模与质量。围绕木竹、油茶、香榧、山核桃、林下特色种植养殖等方面,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促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空壳社”清理整顿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清理整顿任务。

(五)林下经济。以林地资源为依托,通过兴建基地、培育龙头和创建品牌等方式,着力推进林下经济集约化发展,不断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加强林药、林菌、林茶、林菜、林果等林下种植模式发展,不断扩大林下特色种植规模。积极引导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模式发展,整合各类涉农技术服务资源,积极引进和推广适宜林间种植、养殖的新品种、新技术,注重规划选址和发展特色,不断提升林下特色养殖效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将林下经济发展配套设施纳入各地基建规划,不断改善林区道路、水电等配套条件,切实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林权流转力度,进一步发挥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的平台载体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和外来投资者发展林下经济。

(六)森林旅游。按照全域旅游的发展要求,积极推进“旅游+林业”,推进林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深度融合,注重四个结合,加快形成特色互补、多元组合的森林旅游产品体系,打造一批特色森林旅游小镇、森林旅游村庄。一是与景区旅游相结合,把森林旅游纳入重点旅游线路当中,有机整合、连点互动;二是与乡村旅游相结合,依托丰富的竹园、果园、茶园和花卉苗木、中药材等基地,大力发展休闲养生、农事体验等项目;三是与文化旅游相结合,积极开发森林古道和黄山古树之旅、山里人家民俗风情游、“林家铺子”山林文化游、农事风俗体验游等特色产品;四是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利用新村建设、老村保护改造,结合深化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人家”和森林康养等新型业态,利用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森林康养特色基地。

(七)国有林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依法依规、积极有效探索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坚定走市场化方式推进国有林场合作经营之路。依法依规、积极有效探索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鼓励国有林场创新经营机制,通过依法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盘活闲置资产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经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森林科普、生态研学、林下种养殖、花卉苗木、林业科技研发等生态型项目,实现资源增长、林场增效、职工增收,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黄山作出积极贡献。

专栏七 绿色富民产业工程

木本油料产业。力争到2025年,全市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发展到50万亩,建设油茶、香榧等木本油料产业示范基地5个。

特色经济林。力争到2025年,建设优质干鲜果、木本中药材、森林食品生产高效示范基地20个。

竹产业。力争到2025年,全市打造千亩以上高效竹林示范基地15个。

林业加工。力争到2025年,加工业产值达120亿元以上,新增省级以上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家以上,省级和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0家以上。

林下经济。力争到2025年,全市林下经济面积达到160万亩,林下经济产值突破240亿元,直接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林农人均收入翻一番,打造40个高效林下经济示范点,形成结构合理、区域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林下产业体系,促进山区群众收入和森林资源的“双增长”。

森林旅游。力争到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森林旅游人家突破100家,打造20个“旅游+林业”示范点,全市森林旅游及服务业实现收入突破200亿元,走出一条特色鲜明的林旅互动发展新模式。

国有林场。“十四五”期间,全市10个国有林场规划建设14个合作经营项目,其中新建12个、扩建2个。

六、推动林业科技创新,夯实林业设施基础

围绕科技创新和生态建设紧密结合,以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强化技术集成配套、改善林业科技创新条件为重点,提升林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为现代林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夯实林业基础设施,促进黄山市林业建设、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夯实和发展黄山市林业建设成效。参照建制镇标准,推动国有林场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一规划实施,把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的道路、供电、供水、管护用房、林业科普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改善林场基础设施,逐步引入无人机、视频监控、远距离瞭望等先进科技设备,提高日常巡查和管护效率,增强森林资源管理能力。

(一)智慧林业建设。建立森林资源空间数据库,实现各个系统资源共享,应用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案件查处等重大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问题,为林业全面建设提供依据和参考。健全完善“五个一”服务平台,切实发挥好“五个一”平台服务林长履责作用。引入互联网+、5G、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先进科学技术理念,融合计算机编程与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技术,开发并应用“平台+移动端”的林长制智慧平台,实现智能查询、日常监管、调度考核等八大功能平台操作,既能在线查询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又能随时掌握责任区域、任务完成及护林员巡护轨迹等,做到实时监管、在线调度。

(二)林业科技推广创新行动。加强林业技术推广应用,以市林科所和各区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为载体,认真抓好国家和省级林业科技项目建设,围绕良种繁育、森林经营、特色经济林建设等方面,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力度。开展全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依托丰富的林木种质资源,建立原地和异地相结合的林木种质资源库,开展种质资源评价和利用研究。集成一批实用林业技术,服务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建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林,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整体带动林业科技进步,及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践应用。积极与中国林科院亚林所、浙江农林大学、安徽省林科院、黄山学院等林业院校和科研机构沟通对接,不断推动森林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选育、森林抚育、生物质材料开发等方面合作,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全市科技创新和推广提供技术支撑。

(三)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林木良种基地建设长效机制,稳定补助资金投入,确保良种繁育基地长期正常运转。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基地建设任务;切实加强科技支撑,全面提高技术水平;强化经营措施,不断提高良种品质和产量;积极争取扶持政策,确保基地持续发展。重点开展油茶、香榧等木本油料树种选育,进行多世代连续改良,推进高世代育种,并通过优质、高产、高抗等多因素综合测定与评价,精选出生产力高、性状稳定的优良品种,推动良种基地的迭代升级。坚持自主研究与引进利用相结合,研究出油茶和薄壳山核桃的优良品种配置技术。注重生产实际,着力于油茶等木本油料和铁皮石斛等林特资源,着眼长远发展,以林木良种基地、国有林场、苗圃为平台,积极争取保障性苗圃政策,加大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苗木培育和推广,着力提高优质良种苗木的有效供给,

(四)标准化林业站建设。林业站是林业事业发展的基石,是落实各项林业工作的重要抓手、联系服务林农群众的桥梁,也是健全稳定林业管理体系、有效执行林业政策措施的重要保障。根据《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检查验收办法》,加强站房、站牌、车辆、工作机械等基础设施投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训基层林业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更新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创新基层林业服务模式,提高林业工作站发展能力和基层林业管理人员的沟通和组织能力。

专栏八 林业基础厚植工程

智慧林业建设。到2025年,完成全市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林业信息化率达到90%,建成较为完善的林业信息化体系,全面提升林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基本实现智慧林业目标。

林业科技推广创新行动。“十四五”期间,以黄山市林科所为载体,建设安徽黄山林木育种和森林培育国家长期科研基地。

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建设林木良种基地4个,建设面积6838亩,其中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3个(市林科所、休宁西田林场、祁门查湾采育场),面积6488亩;省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个(歙西林场),面积350亩,实现油茶、杉木、枫香、香榧等主要造林树种良种生产基地化。到2025年,全市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88%以上。

标准化林业站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建标准化林业站10个。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体制机制保障

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把生态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加快推进林长制法治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深化“林长+检察长”协同机制,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加强林检联动监督,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助推机制、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检察监督嵌入式协作机制,推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管山护林,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中发挥作用。

持续深化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原则,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不断拓宽资金、产业、人才等综合补偿路径,促进上下游各得其所、彼此受益,实现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推动新一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完善升级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

推动县(区)总林长责任清单、护林员履职清单管理模式建设,促进林长和护林员更好履职,实现林长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县(区)总林长责任清单。一是森林资源情况,内容为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基本情况,包括森林覆盖率、活立木蓄积、森林蓄积、林地面积、森林面积、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面积、各类自然保护地面积、古树名木情况等。二是森林督查情况,内容为国家林草局下发的森林资源小班变化数量。下一年度将与本年度森林资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森林资源数据指标出现非正常变动,尤其是出现负增长的情况,各县(区)总林长必须认真分析变动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森林督查情况为国家林草局下发的森林资源小班变化情况,各县(区)总林长督促认真核实,及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护林员履职清单。将森林和湿地等林业资源进行网格化划分,落实到具体每一位护林员,同时配发手机,安装巡护系统App,通过护林员的日常巡护,发现的问题和上报的事件,形成护林员履职清单,作为林长制绩效考核依据。

二、资金投入保障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探索发展绿色金融,制定开发鼓励政策,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合理确定评估价值、抵押率、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低利率,设立林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办贷流程,提高办贷效率。积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金融产品,探索通过发行债券、设立专项基金、开展碳汇交易等方式筹集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林场建设发展,切实增加国有林场发展动能。加大对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林场、专业大户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强化银林合作,积极推广应用“皖林邮贷通”和“五绿兴林·劝耕贷”,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林下经济扶持力度。

顺应农村“三变”改革需要,推广林权按揭贷款、林权直接抵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融资贷款、林权反担保抵押贷款和“林权﹢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等林权抵押贷款模式,引导降低综合信贷成本。建立林权抵押价值评估制度,实行抵押林权资产价值评估分类管理。支持林业经营主体以林权证抵押融资,盘活林地上的林木及其他附着物资产。支持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开展林权抵押收储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建立政策性林权收储担保机构。

三、科技支撑保障

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增加对林业科技投入,加大先进林业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构建专业合作组织平台,使其与林农建立合作与指导关系,引进专业的林业生产技术应用人才,对林农的生产进行指导。

制定林业相关配套政策,通过相关政策支持来规避林业技术创新项目的高风险,建立完善的林业科技创新成果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通过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国外资金注入等手段筹集资金,争取相应税收减免,为林业提供多途径资金保证。

进一步完善林业标准化体系,扩大林业标准的覆盖面,加强林木种苗、新品种培育、有害生物防治、经济林、森林资源保护及功能质量、森林可持续经营、信息化、林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标准体系建设。

四、人才资源保障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林业干部队伍。加强林业站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基层林业站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稳定基层林业人才队伍。多渠道引进高水平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完善各类人才聘用和管理机制,每年吸收一批林业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充实林业基本队伍,逐步提高林业队伍整体素质,为林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加大职工队伍培训和再教育力度,抓好现有人才知识更新,建立健全人才培训机制,加强国有林场现有人员培养,积极选派国有林场业务骨干到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提升人才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管理机制,通过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等形式不断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懂建设、善管理的人才队伍。

五、林业法治保障

全面加强林业执法,按照新修订森林法有关林业行政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林业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林业法律知识等业务培训,及时更新业务知识,提升执法能力和素质,促进林业执法规范化、专业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

重点加强森林、林地、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猎杀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健全责任机制,把“平安林区”创建工作纳入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范围,层层签订责任书,全市上下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平安林区”创建工作责任机制。

六、宣传教育保障

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对造林绿化的各项政策,宣传各类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注重宣传林业系统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把精气神凝聚到保生态、谋发展、干事业上来。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自然公园、人民公园、小游园、各种纪念林、古树名木等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传播、教育功能,按规定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

继续将3月和10月确定为全市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月,重点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火。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推广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相关知识,扩大宣传面,提升宣传效果。突出春节、清明、冬至等传统节日,以及造林季节、农事用火高峰期,针对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引导林区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依法、依规、科学用火。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林业法律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积极更新宣传形式和手段,结合互联网时代新媒体的趋势,利用林业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小视频等形式,重视普法宣传通俗易懂,大力进行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附表1和附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