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及国家林草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精神,省委、省政府认真系统总结改革经验,充分借鉴全国各地林长制工作做法,决定在全省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今年3月25日,省委、省政府举行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暨长江、淮河、江淮运河、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全面启动仪式。7月21日,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省开展以压紧压实林长责任,深入实施“五大森林行动”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打造“三地一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这些都标志着我省林长制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我市从2017年12月开始全面推行林长制,经历了建机制、创示范、谋创新等阶段,建成了一批改革示范区(点),探索出了“树长制”等一批创新做法,收获了《黄山市林长制规定》等一批特色成果,林长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二、起草过程
7月21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我局起草了黄山市《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8月17日通过网络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8月23日向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4家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等40余个单位征求意见。9月13日,市林业局森林防火科(政策法规科)出具了合法性初审意见。9月17日,市林业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审议。9月18日,市政法委出具了“未涉及限制性内容,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无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突出因素,无需专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9月22日,市林业局法律顾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9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出具了公平竞争性审查意见。9月28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11月16日,市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12月1日,七届市委7号常委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12月10日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林长制组织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备,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森林资源稳量提质,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绿色经济蓬勃发展,森林固碳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前列;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森林蓄积量力争达到0.6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0%左右;林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
四、重点内容
(一)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条例》《黄山市林长制规定》,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创新基层林长履责方式,推行县乡村级林长述职、履职公示制度,运用黄山市林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优化完善县乡村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能力培训,打通林长制改革“最后一公里”。
(二)主要任务。围绕实施“六大森林行动”,黄山市明确提出六项重点任务。一是实施平安森林行动,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健全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基层护林体系,完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落实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强化生态保护,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问题发现、排查、上报、整改、销号闭环机制,组织开展陆生脊椎动物专项调查,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提升执法能力。二是实施健康森林行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围绕推进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健全国土绿化动员机制,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深入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强化森林经营,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构建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到2023年,黄山风景区实现无新发疫情,到2025年,消灭黄山风景区疫情,拔除黄山风景区毗邻“八镇一场”疫点。三是实施碳汇森林行动,推进生态补偿市场化进程。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推进林业碳汇交易,积极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参与国家碳汇市场交易,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持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开展全省林业碳汇交易平台建设,推动绿色金融与林业碳汇有效衔接。四是实施金银森林行动,加快绿色产业发展。健全用绿、活绿机制,壮大林业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加快形成油茶、香榧、中药材、花卉盆景、生态旅游等特色林业产业集群;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完善财政、金融等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政策,到2025年,新增省级和国家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家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以上;强化林业品牌建设,推行“公用品牌+企业商标”模式,充分利用合肥苗交会、省花博会、义乌森博会等平台,提升我市林产品和生态产品的知名度。五是实施活力森林行动,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完善承包林地“三权分置”和林地经营权证制度,引导林权有序流转;支持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权抵押收储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建立政策性林权收储担保机构,拓宽“林长制护林保”等涉林保险新产品,完善森林保险制度;积极组建国有林业投资公司,搭建林业投融资平台,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六是实施文化森林行动,厚植徽州生态底蕴。进一步放大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的社会效应,编制“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强化动态管理,2025年全面完成现有濒危古树名木修复任务;挖掘和整理古树名木背后的故事及内涵,传播水口林、古树林、古村落生态文化典故,加强林业科普、自然教育、森林“主题公园”等特色基地建设;彰显徽州森林文化蕴藏,展示森林文化的生态性、地域性、人文性,不断丰富和发展森林文化内涵,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山水人文之城。
(三)保障措施。切实加强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举措,广泛宣传引导,严格考核奖惩,强化成员单位工作合力,增强基础服务和科技支撑,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林业生态经济一体化发展合作。
五、创新举措
全市有古树名木10458株,居全省首位。一棵古树一段历史,一株名木一处景致,徽州森林文化融村落文化、生态文化、宗族文化、风水文化于一体,体现了自然美与人文美的深度融合,为彰显和弘扬徽州特色森林和生态文化,创新提出第六大森林行动,即“文化森林行动”,通过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弘扬特色生态文化、激发森林文化活力,不断厚植徽州生态底蕴。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契机,深入实施“六大森林行动”,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为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黄山样板”作出新的贡献。
七、政策咨询
如对该《实施意见》有不清楚之处,可咨询市林业局林长办,咨询电话:0559-2513603,联系人:陈娟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