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9155/202101-00040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DOC,其他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1-01-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林业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1-01-22 08:54 信息来源:黄山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黄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 “信息公开年报”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黄山市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黄山财政大厦408室,电话:0559-2517840,邮编:245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聚焦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推进林业工作全过程公开、全方位回应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认真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坚持对账销号,切实抓好整改,着力解决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共发布信息1240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量8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102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203条。解读信息24,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0条。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14项,办件量378件。收到留言数量29条,办结留言数量29条,公开答复数量7条,留言问题回答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去年以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修订《黄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建立政府信息“涉及三安全一稳定”审查制度,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的信息一律不公开;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把控涉密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制”,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内容发布监测、纠错机制,牢牢守护宣传阵地安全。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安排专人每月、每季度对网站政务公开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及时梳理,及时整改,保障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公开质量。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对照新条例,完善局网站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执行新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发布审查等各项制度,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互动功能、留言办理、机制建设等;二是积极做好市政府重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等专题专栏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林业局网站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公开制度,加强网站建设,修订《黄山市林业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黄山市林业局宣传奖励办法》,明确局网站建设与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提升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1

3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224.04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创新、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下一步要创新解读形式,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多采取问答、图片、视频动漫等方式争取图文并茂,增强可读性、生动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