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9-25 15:43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作者: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林业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园林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黄人社秘〔2025136)精神,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黄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林业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在就业的自由职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黄就业的港澳台林业专业技术人,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林业专业技术人

    (三)中央驻黄单位人员或外省在黄工作(国有企业或大型股份制企业)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五)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与评审机构

2025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林人〔202068)有关要求执行。

全市林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由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2025年度林业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59261017逾期不予受理);林业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117日。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材料申报

根据省人社厅统一要求,2025起,申报人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简称“原始版”)、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简称“打码版”,打码要求详见附件1)。今年起,所有“打码版”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

 1.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ah.gov.cn/,在首页专题专栏点击打开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点击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点击打开安徽政务服务输入账号、密码、验证码登录即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2. 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根据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3. 申报人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逐项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或合同(聘期中断须由用人单位书面说明原因)、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年度考核登记表、论文、业绩、公示证明、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总结等及评审标准条件所从事专业规定的其他材料。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申报材料为复印的,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扫描上传)其中:

个人自传,内容必须如实反映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取得的专业成果等,须加盖单位公章。

    业绩条件、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条件材料对于取得科技奖项的,扫描上传个人奖励证书;取得的发明专利、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须扫描上传专利证书或文本;完成的项目课题等业绩成果,上传立项批准文件和项目课题完成后有关部门审(认)定、鉴定、验收等材料。每项业绩材料提供对应的《业绩鉴定意见表》,对本人在该项业绩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进行鉴定,往年符合条件业绩、已鉴定的《业绩鉴定意见表》可继续使用。论文、著作材料,须上传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页、正文页及查重报告等。独立撰写的技术总结、林业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单位逐页盖章后方可上传。

继续教育材料,应上传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内容页(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及学时验证页。

4. 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的名单)1;

2.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 ,经提交评委会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表内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3.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非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填报)一式2份。符合破格申报条件人员填写此表,交评委会受理,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评审。

4.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由区县林业局及有关单位统一汇总后,1112日前报送(可采取寄送方式)至市林业局办公室。逾期报送或申报人单独报送不予办理。

五、有关政策规定

(一)关于任职年限。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的申报人员,时间计算至202512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24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得申报。

(二)关于继续教育学时严格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和《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政策解答口径》要求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时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三)关于职称转评。取得非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转岗在林业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转评同一级别的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并按《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申报材料。在之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任职时间计算可按转评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四)关于论文查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所提供论文须发表在取得CN(国内统一刊号)、ISSN (国际统一刊号)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电子期刊、增刊、副刊、年刊等)上,著作须有ISBN(标准书号),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同时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论文查重报告(仅限维普网、万方数据、中国知网三家学术领域认可度高的论文数据库网站提供的查重报告),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的相关参考申报人对查重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在材料申报截止日无法提供正式出版刊物、仅提供用稿通知或论文录用证明的,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一)规范申报渠道。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二)强化诚信管理。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三)严格审核把关。用人单位、各业务主管部门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按照谁受理、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审核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尤其是身份、年龄、学历、资历、考核情况等基本条件。用人单位按要求对申请人基本情况、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5个工作日,并上传提供《单位公示证明》。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 200572号)规定,职称评审费标准为:中级每人160元,初级每人100元。另行通知交费。

联系人:盛秋华  联系电话:0559-2517840,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黄山市林业局408办公室。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51-6368788065329082

 

附件:1. 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2.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 单位公示证明
         4. 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5. 援派工作经历证明
         6.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7. 业绩鉴定意见表

8.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资格核准表

林人〔2025〕112号1.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pdf

林人〔2025〕112号2025年度林业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附件.doc

 

   

 

黄山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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