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积极探索林权抵押不良资产处置新路径,实现“沉睡资源”变“绿色活水”
去年以来,歙县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积极创新,组织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试点工作,探索林权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途径方法,不仅成功盘活了闲置林业资源,更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其中,霞坑镇霞坑村浩坑组一起林权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典型案例,为林权类不良贷款处置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和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该案例涉及农户流转给经营主体集体山场面积682.32亩,在歙县嘉银银行以林权抵押放贷80万元,后因业主经营不善,无法及时还本付息最终形成不良贷款。在林权抵押贷款不良资产处置试点政策支持下,歙县林业局牵头嘉银银行、经营主体与林权收购意向单位—歙县新安江林业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林发公司”)协调商议,促成嘉银银行、经营主体和林发公司签订林权收储、债务化解的三方协议:一是嘉银银行减免利息,放弃剩余利息追偿,山场经营主体只偿还贷款本金。二是由县林发公司按照国家储备林林权流转收储政策,评估收储该宗抵押林权,收储经费优先偿还银行化解债务。
处置方式充分体现“坚持协商自愿、依法依规、为民利民”的试点工作原则。在推进过程中,县林业部门积极搭建沟通平台,霞坑镇主动做好服务协调,金融机构灵活运用政策工具、省林储中心提供专业评估与流程指导,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方协同”的处置机制,实现了多重效益:一方面,银行不良贷款顺利清零,优化了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介入让闲置山林资源得到高效盘活。通过规划和实施生态种植、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项目,保障村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双提升。
下一步,歙县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总结试点案例的经验,完善“金融机构—省林储中心—林业企业”三级处置体系,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化解林业金融风险贡献“歙县智慧”。
(歙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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