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林业局快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5月21日,黟县林业局接到群众来电,称在宏村镇金家岭村农户家门口发现一只野生动物。林业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鉴定,该野生动物为刺猬幼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通过检查,刺猬幼崽外表无明显伤痕,疑似受到惊吓,随后执法人员将刺猬幼崽带到合适地点予以放生。
近年来,黟县不断加大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力度,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野生动物安全繁衍生息得到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山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救助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提高。
(黟县林业局 吴刚)
5月21日,黟县林业局接到群众来电,称在宏村镇金家岭村农户家门口发现一只野生动物。林业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经鉴定,该野生动物为刺猬幼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通过检查,刺猬幼崽外表无明显伤痕,疑似受到惊吓,随后执法人员将刺猬幼崽带到合适地点予以放生。
近年来,黟县不断加大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力度,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野生动物安全繁衍生息得到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山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自觉救助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不断提高。
(黟县林业局 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