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黄山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高新区林长办,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22年黄山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经市级林长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2022年黄山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
2022年是我市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要求,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契机,大力实施“六大森林”行动,高水平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为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提供生态支撑。
一、强化改革提升
1.提升林长履职效能。继续推进《安徽省林长制条例》《黄山市林长制规定》贯彻落实,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林长履职效能的工作举措》,指导林长履职尽责,建立市级林长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林业产业基地和林业精深加工企业制度,建设健康优质高效的市级林长示范林。推行县乡村级林长述职、履职公示制度,创新乡村林长履责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让基层林长真正把精力用在研究谋划工作、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工作落实上。
2.创新林长履职方式。建立总林长指令发布制度,在林业保护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林业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继续开展“林长+小林长”活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林长制改革;探索“党建+林长制”等模式,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3.提高示范区建设质量。加强示范区先行区及市级改革创新点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更多更有效的制度供给。继续实行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定点联系示范区先行区制度,协调解决问题,提升建设实效。系统梳理3个省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和9个市级林长制改革创新点经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板,以点带面在全市范围推广。
二、深入推进“六大森林”行动
1.有序开展“平安森林”行动。依法做好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十四五”林木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严管公益林和天然林,落实公益林补偿财政奖补政策。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多规合一”,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各类自然保护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发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森林警长制作用,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能力建设,健全完善以基层林长+“一林一员”+“一林一警”+“一林一技”为主体的“一长三员”网格化源头治理机制。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继续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完成野生猕猴、短尾猴野生种群数量专项调查及全市野生脊椎动物调查工作。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压实各项措施,特别严格火源管控,推进“防火码”进山入林。
2.系统开展“健康森林”行动。持续推进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认真实施大别山-黄山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油茶低产林改造、松材线虫病疫木伐除区生态修复、歙县欧投行贷款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等项目。争取祁门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年内落地开工,推进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和环黄山松材线虫病靶向防控行动,全力集中清除枯死松树,严格除治质量监管;全面管控枯死松木,持续开展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继续实施亚行贷款项目,推进防治绩效承包机制;继续落实市内县际、毗邻市间联防联治工作。全年计划完成营造林106.77万亩(人工造林1.05万亩,封山育林50.72万亩,退化林修复7.3万亩,森林抚育47.7万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5个,森林村庄23个。积极创建歙县、黟县国家森林城市。
3.积极开展“碳汇森林”行动。成立林业碳汇工作专班,开展森林固碳增汇技术和林业碳汇相关政策研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着力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固碳增汇能力。开展森林碳汇监测普查技术研究和试点,为森林碳汇计量监测做好基础准备。依托现有的林业碳汇资源,结合“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林业碳汇项目的筹备建设,先期对国有林场可开发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资源进行摸排,严格依据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编制项目设计文件,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库。吸引企业、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交易,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4.大力开展“金银森林”行动。推进用材林、林下经济以及花卉苗木等特色基地建设,夯实特色产业发展基础。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倾斜等办法,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规模与质量。积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采取“龙头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模式,进一步提高林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积极推进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县及中国森林康养人家建设,发展林业产业新业态。完善财政、金融等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政策,大力推动“双招双引”,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机制,研究出台支持社会资本投资林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积极创建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园区,着力提升优质林产品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加快市林科所国家林草长期科研基地建设,积极深化科研院所合作,加强林业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积极参加合肥苗交会,提升我市林产品和生态产品的知名度。
5.深入开展“活力森林”行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制度。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机制,加快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全面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推广“林长制护林保”等涉林保险新产品,谋划林业投融资项目。巩固提升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创新盘活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组建林业投资公司,继续推进国有林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常态化精准开展林业“四送一服”。
6.创新开展“文化森林”行动。进一步推进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落实“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强化动态管理。进一步推进古树名木示范树、示范古树群及主题公园创建,提升古树名木的生态、文化、经济价值。充分利用皖南救护中心爱国教育基地、牯牛降科教博物馆、岭南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馆等科普教育基地,弘扬林业生态文化。
三、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1.强化平台应用。推进省、市林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对接,及时更新林长制“五个一”有关信息,实现林长和护林员APP巡林、森林资源全覆盖监管和源头治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护林员管理、“六大森林”行动推进落实等提供信息化支撑。
2.强化监督考核。对接省林业局林长制考核部署,修订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市级考核细则,科学评价各区县林长制工作,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有导向性地开展林长制督查,有效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及时解决公众举报反映问题。
3.强化宣传培训。开展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能力培训,加大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众参与,形成林业保护发展的强大合力。积极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成功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形成激励创新探索、勇于担当实践、争当改革示范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