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委、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各局以上单位:
《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10 日
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 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1〕21 号)精神,巩固提升林长制改革创新成果,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 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高质量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健全“五绿”并进目标责任体系,构建多元共生、健康可持续的自然生态系统,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面提升林业资源生态、经济和社会功能,为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黄山样板”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林长制组织体系和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林业保护发展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保障制度更加完备,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森林资源稳量提质,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绿色经济蓬勃发展,森林固 碳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覆盖率保持全国前列;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62%;森林蓄积量力争达到 0.6 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 70%左右;林业总产值突破 500 亿元。
二、健全林长制责任体系
(一)压实林长责任。坚持党委领导,健全完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各级林长要认真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条例》《黄山市林长制规定》,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强化工作举措,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林长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创新基层林长履责方式,推行县乡村级林长述职、履职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基层林长“最后一公里”履职机制。县、乡两级林长每年向上一级林长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村级林长每年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公布履责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提升履职能力。实行林长巡林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林业保护发展突出问题和林业经营者遇到的难题。建立总林长指令发布制度,在林业保护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针对林业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完善各级林长责任区制度,定点联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和林业产业基地,联系林业经营主体,运用好黄山市林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五个一”服务, 建设健康、优质、高效的林长示范林。优化完善县乡村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能力培训,增强巡查巡护和发现解决问题效能。
(三)强化跟踪问效。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推进林长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完善林长制考核办法,精准设置考核指标,激发林长深化改革的动力。落实林长问效追责,对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不力的林长,由上一级林长进行约谈,并要求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发生严重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平安森林行动,加强资源保护管理
1.健全管护机制。全面建立以县护林大队、乡护林中队、 村护林小队为主体的基层护林体系,落实“一林一员”网格化管 护。完善森林防火监测预警体系,强化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全面推行“防火码”进山入林。建立全市森林资源“一张图”,健全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质效评价、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确权登记等制度,落实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节约集约使用林地。
2.强化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地问题发现、排查、上报、整改、销号闭环机制。完善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补助、公益林补偿等机制,依法依规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林地政府租赁、异地置换和核心保护区原住民有序搬迁等制度。组织开展陆生脊椎动物专项调查,全面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生息环境,建立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健全湿地保护网络、分级管理、监测评估和信息发布体系。
3.提升执法能力。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和质量。完善“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实“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侵占湿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盗采野生植物、破坏自然保护地、损害古树名木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重点毁林案件挂牌督办和依法曝光。
(二)实施健康森林行动,提升生态系统质量
4.推进新安江生态廊道建设。围绕建设新安江百里大画廊,通过增绿扩量、优化结构、树种更替、抚育间伐、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等措施,营造混交林、景观林,整体提升森林质量和健康水平,打造皖南地区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升级版。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划定造林绿化空间地块,健全国土绿化动员机制,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深入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进“村村栽万树、林果进庭院”绿色家园建设。
5.强化森林经营。实行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大力实施公益林保育、用材林培育、经济林增效、退化林修复、国家储备林建设、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提升、欧洲投资银行珍稀树种保护发展等工程,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构建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开展森林认证,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质量监测和健康评价。
6.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全面贯彻落实《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黄山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制度(试行)》, 夯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各级林长防控职责。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坚决打好黄山风景区古松名松保卫战、黄山风景区及毗邻“八镇一场”疫情歼灭战、环黄山周边疫情清剿战,积极对上争取环黄山生物控制带修复项目。到 2023年,黄山风景区实现无新发疫情,到 2025 年,消灭黄山风景区疫情,拔除黄山风景区毗邻“八镇一场”疫点。
(三)实施碳汇森林行动,推进生态补偿市场化
7.加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开展林业固碳能力调查监测、温室气体排放林业指标基础统计、森林增长及其固碳增汇能力评估等工作,加快构建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形成森林、湿地、木质林产品等林业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发布计量数据和监测成果。
8.推进林业碳汇交易。结合林业建设重点工程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储备库,积极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参与国家碳汇市场交易,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鼓励重点排放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大中型活动组织方、旅游景区等以多种方式参与林业碳汇项目,通过自愿碳中和来履行社会责任,支持生态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动绿色金融与林业碳汇有效衔接。支持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开展全省林业碳汇交易平台建设。
(四)实施金银森林行动,加快绿色产业发展
9.壮大林业特色产业。发挥林业生态优势,按照生态经济思路,健全用绿、活绿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林业经济,更好促进护绿、增绿、管绿,推动林长责任落实。实施林业产业提升行动,积极创建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园区,大力发展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新业态,加快形成油茶、香榧、中药材、花卉盆景、生态旅游等特色林业产业集群。
10.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完善财政、金融等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政策,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林业龙头企业争创省级和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积极引导林业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到 2025 年,新增省级和国家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5 家以上、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8 家以上。
11.强化林业品牌建设。加强林业品牌企业建设,培育地方特色林业品牌,推行“公用品牌+企业商标”模式。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林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合肥苗交会、省花博会、义乌森博会等平台,提升我市林产品和生态产品的知名度。
(五)实施活力森林行动,优化林业发展环境
12.引导林权有序流转。完善承包林地“三权分置”和林地经营权证制度。鼓励农户和各种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林权流转,推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
13.发展绿色金融。持续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五绿兴林·劝耕贷”,探索开展林地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推进林权收储担保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支持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林权抵押收储担保业务,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建立政策性林权收储担保机构。落实“林长制护林保”等涉林保险新产品,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14.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健全国有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完善国有林场绩效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盘活国有森林资源资产,用好国有林场经营性资产,积极组建国有林业投资公司,搭建林业投融资平台,实施林业碳汇、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生态研学、林下种养、自然教育等生态型项目。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国有林场,引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
15.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健全“一站式”“一窗口”“一次性”“一网通”涉林政务办理制度,完善林木采伐审批机制。常态化精准开展林业“四送一服”,鼓励林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和技术指导。完善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涉林项目使用林地政策。
(六)实施文化森林行动,厚植徽州生态底蕴
16.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依托古树名木管理系统,加强普查建档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机制,进一步放大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的社会效应,编制“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强化动态管理,守护好“绿色活化石”。2025 年全面完成现有濒危古树名木修复任务。
17.弘扬特色生态文化。注重加强对徽州山林生态保护习俗、古村落水口林、森林复合经营等特色生态文化的研究,挖掘和整理古树名木背后的故事及内涵,传播水口林、古树林、古村落生态文化典故,加强林业科普、自然教育、森林“主题公园”等特色基地建设,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
18.激发森林文化活力。大力彰显“以人为本,天人合一” 的徽州森林文化蕴藏,推进技术领域与艺术领域森林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展示森林文化的生态性、地域性、人文性;强化创意赋能,突出创新驱动,激发创造潜能,不断丰富和发展森林文化内涵,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山水人文之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创新工作举措,务求取得实效。林长办要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切实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要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
(二)增强基础服务和科技支撑。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
稳定充实基层林业队伍。完善国有林场专用道路建设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快推进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科研科普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木良种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建设,提升林木良种繁育水平。有序推进北斗等空间信息系统在林业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广,建设一批特色明显、带动能力强、质量效益好的林长科技园区。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开展林业乡土专家评审和认定,建设一批高水平林业科技创新团队。
(三)开展区域合作。围绕网格化护绿、科学化增绿、精细化管绿、高效化用绿和多元化活绿,加快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林业生态经济一体化发展合作,落实长三角森林旅游和康养产业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合作协议,联合打造森林旅游康养目的地体系和湿地旅游康养线路。
(四)广泛宣传引导。加强对林长制改革的意义、目标、政策、做法、成效的宣传,凝聚社会共识,引领公众参与,形成林业保护发展的强大合力。积极推广林长制改革的成功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形成激励创新探索、勇于担当实践、争当改革示范的社会风尚。
(五)严格考核奖惩。将林长制纳入党委和政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