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黄山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林长办,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
现将《2020年黄山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山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2020年黄山市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
2020年是加快建设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关键之年。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决策部署,以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为总抓手,深入贯彻落实《黄山市林长制规定》,积极探索创新机制,聚焦“五绿”任务,狠抓落实,促进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和高效率保护,切实推进林长制改革往深里走、往实里做、往新里创,打造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黄山样板”。
一、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创建相统一,大力创建改革示范区
1.深入实施“十大行动”。巩固2018年以来林长制改革成果,实施保护黄山松林、林分质量改造提升、城乡绿化拓展、古树名木保护、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景观提升、森林生态资源管理优化、绿色产业提质增效、林业脱贫攻坚、弘扬林业生态文化等“十大行动”。
2.高质量创建示范区。重点创建林业有害生物系统防控、森林防火、古树名木保护、塔川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等4个市级示范区。通过创建林业有害生物系统防控示范区,确保监测覆盖率100%、清理除害率100%、检疫检查率100%,危害程度明显减轻。通过创建森林防火示范区,实施好林火监控、指挥中心、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林火阻隔、重点保护区域防火等8个项目建设,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升。通过实施古树名木保护项目,建设一批古树名木保护示范树、示范古树群和古树群主题公园,实现“一树一景一公园”,打造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展示窗口。通过创建塔川国家森林公园森林旅游示范区,建立健全森林公园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森林公园保护、环境教育、生态旅游三大主体功能。积极推进30个区县级示范区(点)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黄山经验。
3.强化创建举措。定期召开分析会、调度会、现场会,研究解决在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推进创建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谋划,分类分级指导,细化“五绿”任务、履责、评价方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果。
二、坚持完善机制与服务督促相结合,着力提升履职尽责效能
4.压实林长责任。认真落实《黄山市林长制规定》,进一步完善四级林长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创新基层林长履责方式,强化落实措施办法,压实各级林长责任,拉紧责任落实链条。坚持将保护林业生态资源作为乡村两级林长的首要职责,落实乡村林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林业生态资源安全巡护责任制,建立健全分区定员、责任定人、覆盖全域的组织体系和区域明、情况清、措施实、责任严的履职机制,确保林长制改革任务落到具体、落到终端、落到实处。
5.提升乡村林长和护林员能力。对村级林长和护林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提升巡查巡护能力,提高巡查巡护效率,使乡村林长会具体实施、会保护管理、会检查督促,护林员会使用手机APP终端、会发现报告情况、会简要处置,打通林长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6.充分发挥服务平台作用。以各级林长责任区为落点,突出“一林一档”“一林一策”两个重点,切实发挥“一林一档”信息管理、“一林一策”规划引领、“一林一技”科技服务、“一林一警”执法保障、“一林一员”护林巡护作用,为各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
7.严格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会议制度、工作提示单制度,切实发挥好总林长牵头抓总、协调推动,区县林长研究谋划、督察指导,乡村林长具体落实、联防联治的职能作用,落实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以制度落实保障工作落实,促进各级林长履职尽责。
8.强化督察考核。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改进督察方式,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跟踪问效,增强督察实效;市县林长办要主动积极为市县级林长督察、巡查做好协调保障工作,确保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修订完善林长制改革工作市级考核细则,优化简化、实化细化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评并运用好考评结果,切实发挥好考核的导向作用。
三、坚持“五绿”任务推进相协同,不断增强改革实效
9.着力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全年计划完成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6.9万亩,森林抚育66.5万亩,退化林修复23.15万亩,重点抓好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加强森林抚育示范片、退化林修复示范点建设,开展整村公益林抚育试点工作,巩固提升退耕还林成果。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开展歙县国家森林城市和徽州区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5个森林城镇、25个森林村庄、10公里森林示范段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10.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抓好《黄山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贯彻,严格落实《2019-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全力做好枯(病)死松树集中清除和重点区域健康松树树干注药,强化防治质量检查验收,抓实抓细松材线虫病专项普查,组织开展松木及其制品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森林健康综合防控项目》。抓好松毛虫等林木食叶害虫调查和防治工作,确保高速、高铁、国省道沿线、重点城镇及旅游景点周围松林不发生连片灾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7‰以内。
11.巩固提升森林防火绩效。不断健全并完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着力创新野外火源管理新手段,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全面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应对措施,提高早期森林火灾处置能力,确保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5‰。
12.严格森林资源管理。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工作,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进一步规范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全年使用林地定额,确保全市纳入限额管理的年森林资源消耗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限额以内。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落实天然林保护任务。持续开展森林督查工作,抓好2019年度森林督查工作违法图斑整改工作。
13.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认真开展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勘界立标工作。充分利用卫星遥感、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和先进方法,把底数摸清、把数据查实,精确标定界线,形成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科学合理的边界,夯实自然保护地管理基础。推进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加大有效保护力度,提升风景名胜区森林生态质量。
14.全面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切实加强重点湿地保护区域建设,实施好太平湖、横江、三江湿地公园等湿地修复、退耕还湿项目建设,持续维护好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33万亩,维护湿地功能和生物多样性。重点推进完成横江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加快三江省级湿地公园界桩、界牌和管护标牌设立工作。
15.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保护。坚决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引导全社会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强化部门协作,持续开展野生动物猎捕、繁育、交易、运输的联合执法,加强野生植物采集、培植、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推进皖南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强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监管,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16.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按照分级分类保护原则,因地制宜,因树施策,普遍保护与重点保护相结合,认真落实普查建档、挂牌保护、动态监管、修复养护等管护措施,重点保护和修复古树名木100株,建设古树名木保护示范树16株、示范古树群5个、古树群主题公园4个。
17.大力发展壮大林业产业。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等特色产业基地,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支持力度,争创省级和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加强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开展省级以上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申报工作,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支持和鼓励重点林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在全国股权系统或省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着力发展壮大林药、林菌、林茶、林旅等特色林下经济。加快推进森林旅游发展,打造一批精品森林旅游景区景点。
18.持续深化林业重点改革。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继续落实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每亩每年增加不低于3元的生态补偿标准,加强林区道路建设,全面完成公益林和商品林续保,全年计划续保面积1060万亩,林权抵押贷款累计突破30亿元,林业贷款6000万元以上。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增强国有林场发展后劲,提升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质量和效益。
19.深入推进林业精准扶贫。加快发展毛竹、香榧、油茶、山核桃等经济林和特色种养殖业,着力构建绿色产业发展格局。进一步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全面落实定点扶贫帮扶责任,不断健全贫困户动态管理机制,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确保脱贫任务对账销号。规范加强1200名生态护林员的选聘管理,吸纳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四、坚持巩固特色与探索实践相促进,持续深化改革创新
20.深入宣传贯彻《黄山市林长制规定》。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抓好宣传,增强制度规定意识,进一步压实林长工作职责,强化成员单位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推进林长制改革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林长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确保林长制改革工作规范化推进。
21.持续推进新安江流域林长制提升工程。以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为牵引,推进新安江流域林长制提升工程,围绕森林日常管护体系,着力抓好林业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森林质量效益、高质量利用林业资源等五个方面15项工作,实施公益林保护培育、新安江流域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控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新安江百里大画廊森林景观提升等9大工程。
22.积极探索重点项目建设林地保障机制。聚焦困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要素保障难题,统筹好经济发展和森林生态保护的关系,建立协调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退耕还林林地异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市域内退耕还林林地异地占补平衡交易机制试点;在确保国有林场林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林地有偿使用机制,为全市经济发展重点项目使用林地提供有力保障。
23.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完成林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一期)项目建设,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工作网络、林长信息管理系统模块,完善森林防火护林员GPS系统、林业有害生物监控等系统,推进相关模块系统建设,实现业务应用与数据采集的高度融合,科学指挥、实时调度林长制工作,提高林长制改革的信息化水平。
24.创新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五绿”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完善林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体系。坚持把林长制改革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相结合,探索乡村林长履责与抓好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工作的渠道、途径,搞好资金、力量统筹,抓好工作机制、任务落实结合,助力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探索“党建+林长制”“民间林长”等模式,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推进林长制改革。认真做好森林公安转隶前后森林资源案件查处工作的衔接,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机制,保持涉林案件查处力度,保护好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