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推行建立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6 16:27信息来源:市林业局 责任编辑:市林业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各区县、黄山风景区、黄山经开区林长办,市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

为全面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创建古树名木保护改革示范区方案》,深化“树长制”机制对维护古树名木安全,促进健康生长的积极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建立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再落实”

各地要结合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全面排查。

排查内容包括古树名木挂牌保护是否实行,档案信息是否健全,保护措施是否到位,保护资金是否落实,保护单位和责


任人是否明确,要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妨碍古树名木健康生长的自然或人为因素。

二、对古树名木保护示范树、示范古树群和主题公园先行建立“树长制”

(一)明确组织架构,建立责任到人的保护网格。在全市林长制框架下,落实“一树一批人”管护,先行对古树名木保护示范树、示范古树群和主题公园建立古树名木“树长制”管护体系。其中,一级古树和名木的树长由县级林长担任,二级古树树长由乡镇级林长担任,三级古树树长由村级林长担任,负责督查指导各片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管护责任单位牵头做好日常守护、定期监测、安全管理和保护资料采集等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示范古树群和主题公园的树长由县级林长担任。

(二)细化工作职责,量化工作内容。按照“一树一策、一树一册”保护理念,切实做好“日常守护、定期监测、专家咨询、应急应对、科学管护”等保护措施,促进古树名木健康生长、延年益寿。

(三)建立一树一档,规范台账管理。对古树名木生长位置、树种、胸径等数据以及年度档案、保护复壮及其它档案应收尽收,建立古树名木“一树一档”保护档案,确保可溯可查,为今后的保护管理提供依据。

三、规范设置古树名木保护示范树、示范古树群和古树群主题公园公示牌

根据市林长制办公室印发的《创建古树名木保护改革示范区方案》,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更好促进树长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设置古树名木示范树、示范古树群和主题公园公示牌。

(一)设立“树长制”公示牌

“树长制”公示牌是建立树长责任区的标志牌,也是树长履行古树名木保护发展责任的宣示牌。在各示范树、示范古树群、主题公园的边缘醒目位置设置树长公示牌,旨在向全社会宣传树长制工作,公开标明树长应当履行的职责,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二)“树长制”公示牌的公示内容包括:

1.树长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

2.树长承担的主要职责;

3.接受社会咨询与监督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手机号码);

4.二维码图案(由此可查询到古树名木的具体信息);

5.设立树长公示牌的单位和时间;

6.示范古树群公示牌还应增加示范群的地理位置、各株古树名木的基本信息等相关内容;

7.古树名木主题公园公示牌还应增加主题公园的地理位置、规划理念、特色景观、特色做法等相关内容。

(三)规范制作格式

公示牌是与群众最贴近、最为直观的信息公开载体。树长公示牌的牌面设计力求简约、大方,并与设置区域的周边环境相协调。树长公示牌的规格大小可参照附件;对外形式样和制作材料等不作统一要求,由各地自行确定。

各地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在树长公示牌增加需要公示的其他相关内容。

(四)加强维护管理

1.树长公示牌设置务必竖立、端正、牢实,并得到必要的维护,保持整洁完好。

2.树长因人事变动调整的,应当及时变更树长公示牌的相关内容;树长公示牌受到毁损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

3.要对树长公示牌分别登记编号,建立包括设置时间、具体位置、有关照片资料等在内的树长公示牌台账档案。

附件:1.古树名木保护示范树公示牌参考式样

2.古树名木保护示范古树群公示牌参考式样

3.古树名木保护主题公园公示牌参考式样

黄山市林长制办公室

2020年12月20日

附件1:古树名木保护示范树公示牌参考式样

附件2:古树名木保护示范古树群公示牌参考式样

附件3:古树名木保护主题公园公示牌参考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