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林业局高层次人才储备金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征集
为进一步强化对高层次人才储备金享受对象的考核和管理,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市委组织部部署要求,市林业局研究起草了《黄山市林业局高层次人才储备金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相关建议和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反馈:
信函方式。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黄山市林业局408办公室,邮编245000。
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1796100390@qq.com。
网站征集方式。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联系电话:0559-2517840
附件:黄山市林业局高层次人才储备金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
黄山市林业局高层次人才储备金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强化对高层次人才储备金享受对象的考核管理,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关于实施“迎客松英才计划”引领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黄字〔2021〕22号)精神,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一条 按照“注重一线、突出实绩”的原则,对高层次人才储备金享受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及周期考核。
第二条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林业行业高层次人才储备金享受对象。申报人员范围为享受D类和F类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的事业单位人员。
第三条 年度考核标准
D类(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
年度考核需合格以上,且年内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以上1项或市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1项;
2. 作为主要发明人,取得林业相关发明专利2项或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林业相关实用新型专利3项;
3. 参与国家及省部级1项或市厅级2项林业重点工程、林业重大科研、林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建设、研究、开发及推广等。
4. 主持市厅级以上林业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重大技术攻关项目1项。
5. 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编制省级以上林业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2项,或作为第一参编者参与编制市级、企业林业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2项。
6. 在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上发表林业相关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林业相关学术、技术著作1部。
F类(急需紧缺专业的原“985”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
年度考核需合格以上,且年内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本行业相关奖项或荣誉;
2. 参与开发、推广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
3. 参与林业工程项目1项以上
4. 参与起草或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导则、指南1项以上。
5. 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1项以上。
6. 独立撰写专业技术总结1篇以上;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以上。
第四条 周期考核标准
周期考核为三年一周期。按照“迎客松英才计划”人才分类目录上一层次标准确定。
D类:按照“迎客松英才计划”事业单位D类人才条件进行考核。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需合格以上,且专业技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1项和市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
2. 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4项,且已开发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重大技术攻关项目1项,经第三方评价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4. 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且经第三方评价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5. 作为第一参编者编制完成国家(行业)标准1项或省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2项,且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
6. 在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上发表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与所从事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并标注。
F类:按照“迎客松英才计划”事业单位E类人才条件进行考核,且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第五条 各类人才考核需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能力和业绩考核导向。事业单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需考核在生产一线工作的业绩情况,原则上生产一线工作量达到一线人员平均工作量的80%以上。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六条 考核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对考核期内的情况作出总结,提交申请书、获奖荣誉证书或成果证书及其他能证明业绩成效的佐证材料至所在科室单位。
2.单位鉴定:所在科室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标准,重点结合工作实绩,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报业务分管领导审定。
3.分管领导审定:业务分管领导审定签署意见,同意后交局办公室审核。
4.局党组研究:局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提交局党组会议,局党组集体研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和申报推荐意见。
第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继续享受高层次人才储备金:
1.政治上不合格,违规组织或带头参与群体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2.存在违反法律及纪检、综治、环保、信访、安监等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4.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第八条 本细则所称“科学技术奖”,是指省级政府或中央各部委办局、省辖市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所称主持,是指科研课题、工程项目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完成人中的第1人。
所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参编者是指:国家级项目(标准)或行业标准完成人中的前8人;省部级项目(标准)完成人中的前5人;市厅级项目(标准)、企业标准完成人中的前3人;主要发明人是指:一般为国家发明专利发明人中的前3人。
所称参与完成、参与编制,是指该项目成果鉴定书或文本中所列的主要参加人员。
所称“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是指经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或授权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立项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科研”,是指经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批立项的重大科研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点科研项目等;“重大技术攻关”,包括(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林草良种和新品种,下同)建设、研究、开发及推广等。
第九条 高层次人才储备金享受对象考核工作自2022年起执行。
第十条 “迎客松英才计划”考核参照此细则执行。
黄山市林业局高层次人才储备金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黄山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谋划出台了“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管理办法”、“迎客松英才计划”等一揽子引才育才惠才政策,有效强化了现有一线人才的激励培育,切实增强了黄山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为进一步强化对高层次人才储备金享受对象的考核管理,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享受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人才储备金考核标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要求,我局结合行业实际,起草了《黄山市林业局高层次人才储备金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便更好地激发林业专业技术人才在林业高质量发展中做出更大成绩和贡献。
二、起草依据
《关于开展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享受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黄组明电〔2022〕43号)
《关于实施“迎客松英才计划”引领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黄字〔2021〕22号)
《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细则分为十条。主要包括:
制定原则:按照“注重一线、突出实绩”的原则实施。
考核对象范围:比对《黄山市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管理办法》人才分类,结合实际,适用对象为享受D类和F类高层次人才储备金的事业单位人员。
年度考核标准:以业绩考核为导向,并对年度业绩具体量化。
周期考核标准:按照“迎客松英才计划”人才分类目录上一层级标准确定,并对周期专业技术成果具体量化。
考核内容: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重点突出能力和业绩考核导向,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考核生产一线工作业绩。
考核程序:采用个人申报、单位鉴定、分管领导审定、局党组研究程序进行。
考核结果运用:明确存在哪些情形不得享受高层次人才储备金。
术语解释:对涉及术语进行解释。
执行时间:考核工作自2022年起执行。
相关政策衔接:“迎客松英才计划”考核参照此细则执行。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01-13 10:24
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2日,我局就《黄山市林业局高层次人才储备金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间,我局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
黄山市林业局
2023年1月13日